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东时公告编号:临2024-130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时尚”)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6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4条规定,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提示相关风险。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6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0)。
二、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30日、2024年6月15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7)、《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和附注》《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版)》。
2、关于保理公司扣款,2023年9月天津海合众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合众泰”)从公司一账户中扣款3,500万元,截至目前仍未归还上述款项。公司一直试图通过与海合众泰进行沟通以追回相关款项,但海合众泰均予以拒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九条,相对人未根据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信息,与上市公司订立担保合同,上市公司主张担保合同对其不发生效力,且不承担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对于前述被划走的资金,公司已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追偿,该案目前已被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受理。
3、公司与北京桐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隆汽车”)及相关方的交易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为规范上述关联交易行为,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关联方并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年7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议案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
为规范整改,公司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并将组织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关键岗位业务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审批流程的学习和培训,强化关键人员、关键岗位的规范意识。责令相关部门以此为戒,强化公司内部信息收集、流转的管理和监督,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4、桐隆汽车未能真实交付AI智能驾培系统,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向桐隆汽车进行了核实确认,桐隆汽车知悉上述944台AI智能驾培系统未交付的情况。双方于2024年4月25日签署了《补充协议》,约定桐隆汽车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剩余944台AI智能驾培系统的交付。为保障上述944台AI智能驾培系统交付,公司已安排人员定期关注桐隆汽车交付进展,若到期未交付,公司将通过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诉前保全等措施,最大限度保障公司权益和资产安全。
因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未能防止和及时发现并纠正上述违规行为,与之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为规范整改,公司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并将组织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关键岗位业务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审批流程的学习和培训,强化关键人员、关键岗位的规范意识。责令相关部门以此为戒,强化公司内部信息收集、流转的管理和监督,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5、公司子公司东方时尚驾驶学校晋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中子公司”)将超过工程量的预付款计入在建工程,导致前期多确认在建工程事项,针对上述事项,2024年4月15日,公司委托律师向北京正方新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方新辰”)发出“关于督促北京正方新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返还工程款的律师函”,要求正方新辰务必于2024年4月30日之前,将晋中子公司已预付的工程款3,550万元汇至晋中子公司指定的账户,否则,晋中子公司将依法采取包括诉讼途径在内的一切途径催讨预付工程款,并追究正方新辰的违约责任。正方新辰对上述律师函予以拒收,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已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追偿,该案目前已被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受理。
6、东方时尚在VR智能型汽车驾驶培训模拟器采购交易中,存在2,809台VR智能型汽车驾驶培训模拟器未完整交付的情形。针对上述事项,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人员与北京千种幻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种幻影”)进行交涉,并要求其提供了后续履约计划和安排。2024年4月23日,千种幻影向公司提供了交付计划,内容如下:
“我方将在贵方对相关已交付货物的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继续完成剩余设备的交货义务。为此,我方将积极配合进行已交付货物的清点,就缺漏设备列示清单,并相应进行相关设备的生产、采购及装备。在完成VR汽车驾驶模拟器整套装备后,重新履行完整交付义务。拟交付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考虑资金安排及设备配套采购等时间需求,肯请贵方宽容2个月时间,我方将在2个月内进行相关筹备。我方将从2024年6月30日起逐步进行交付,并于前述拟交付日期前完成交付。在此期间,我方同意将相应承担VR汽车驾驶模拟器整套自重新交付日起5年内的专业技术服务。如贵方在此期间因市场环境或外部因素需要我方调整交货计划的,我方将尽最大商业努力予以配合。”
公司将督促千种幻影按新的交付计划和安排按时、按期、足额履约。必要时,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诉前保全等方式,最大限度保障公司利益。
7、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会持续完善内控制度的执行和审计监督机制,全面梳理和规范内控流程,加强对重点风险领域的内控检查,切实保证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好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8、公司正研究制定进一步的具体措施。
三、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因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4条规定,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提示相关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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