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供销大集 公告编号:2024-07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5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延东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㈠ 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娄底新合作商贸物流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朱延东、王仁刚、王永威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此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北京中合农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需回避表决。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收购娄底新合作商贸物流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关于收购娄底新合作商贸物流有限公司6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㈡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若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上市公司监管法规的修订更新,为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本次董事会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会议同意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的名称变更为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同意对此办法内容的修订,修订后的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会议同意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修订,修订后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会议同意对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修订,修订后的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会议同意对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修订,修订后的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前期差错更正管理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会议同意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前期差错更正管理细则》的名称变更为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前期差错更正管理办法》,同意对此办法内容的修订,修订后的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前期差错更正管理办法》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会议同意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管理办法》的修订,修订后的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管理办法》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㈢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4)。
三、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供销大集 公告编号:2024-073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娄底新合作商贸物流有限公司6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大集”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新合作湘中国际物流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中国际物流园”)拟收购新合作商贸连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合作集团”)持有的娄底新合作商贸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娄底商贸物流”)60%股权,收购对价为18,068.59万元。
本次交易的对方新合作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中合农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六章第三节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联董事朱延东、王仁刚和王永威回避表决,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娄底新合作商贸物流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收购娄底新合作商贸物流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中关于累计计算的要求,含本次关联交易在内,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达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本次关联交易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㈠关联方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新合作商贸连锁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2128D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B座15层
5.公司注册资本:30,000万元
6.法定代表人:张宏刚
7.成立日期:2003年11月27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烟草制品零售;网络文化经营;食用菌菌种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肥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木材销售;人造板销售;家具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农业机械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服装辅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鲜肉零售;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林业产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新合作集团股东由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等共计24家股东组成,控股股东为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新合作集团57.45%的股权。
10.经查询,新合作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㈡关联方财务情况
新合作商贸连锁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63,035.73万元,总负债为357,934.89万元,净资产为105,100.84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417,510.49万元,净利润为-2,281.37万元。
㈢关联关系的说明
新合作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中合农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规定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㈠标的股权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娄底新合作商贸物流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12月20日
3.注册地点:娄底市湘阳东街与华星路交汇处物流园信息大楼四楼
4.法定代表人:邢玉军
5.注册资本:30,0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园区管理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农副产品销售;停车场服务;酒店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新合作商贸连锁集团有限公司和娄底市供销智慧物流有限公司分别出资18,000万元和12,000万元,相应分别持股60%和40%。
8.经查询,娄底商贸物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㈡标的股权核心资产及权属情况
娄底商贸物流的核心资产为I地块,占地137.5亩,规划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高于201,670㎡,容积率≤2.2,绿化率≥35%,建筑高度<54m,建筑底层高度≤5.8m。
娄底商贸物流全部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所涉股权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娄底商贸物流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及委托理财的事项。
娄底商贸物流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有优先受让权的娄底市供销智慧物流有限公司已放弃优先受让权。
㈢标的股权审计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娄底商贸物流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审计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㈣标的股权评估情况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娄底新合作商贸物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3月31日,评估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娄底新合作商贸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31,380.51万元,评估价值为31,619.31万元,增值额为238.80万元,增值率为0.76%,主要是由非流动资产即土地资产评估增值所致;总负债账面价值为1,505.00万元,评估价值为1,505.00万元,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9,875.51万元,评估价值为30,114.31万元,增值额为238.80万元,增值率为0.80%。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娄底新合作商贸物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结果为30,114.31万元,交易各方根据评估结果商定娄底新合作商贸物流有限公司60%股权的价格为18,068.59万元。
五、股权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甲方):新合作商贸连锁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湖南新合作湘中国际物流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标的(丙方):娄底新合作商贸物流有限公司
㈠股权转让
1.股权转让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股权转让所需的报告、许可、变更登记等合法手续)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并生效之日起 1 个月内完成的,乙方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支付股权转让款的义务。
⑴甲方保证所持有的丙方(目标公司)的股权没有向第三方设立担保、抵押、质押或为第三方设立任何权益负担,免遭第三方追索。
⑵甲方确保,丙方(目标公司)另外一家股东娄底市供销智慧物流有限公司对本协议项下甲方拟转让所持丙方60%的股权给乙方,已按照法律规定和(或)丙方的章程规定发出同意的书面函件,且自愿放弃优先购买权。
⑶甲方及丙方(目标公司)向乙方全面、真实地披露所有与目标公司有关的、现有的及有证据证明将可能发生的诉讼、仲裁、纠纷、行政处罚等风险事项。
⑷乙方有权放弃㈠1中所提及的要求,但须以书面形式作出。
㈡转让价款及支付
1.甲方以180,685,860.00元转让所持有丙方的60%股权给乙方。
2.股权转让手续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完成10个工作日内,乙方将股权转让价款180,685,860.00元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3.甲乙丙各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税费和其他费用。
㈢特别约定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股权转让完成之日止,除非得到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直接进行、要求或同意丙方(目标公司)实施以及丙方(目标公司)承诺不实施下列行为:
1.丙方(目标公司)设定、延展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或权利限制,或增加任何已有的担保负担,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担保金额、延长担保期限。但现有的抵押、担保到期后因主债务未能清偿而经原被担保人同意以相同条件再续期者除外。
2.丙方(目标公司)非正常经营方式或进行不正常交易,导致与本协议签署之时相比,丙方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出现实质性恶化,或从事任何可能导致其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活动。
3.丙方(目标公司)签署任何可能对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合同或作出任何该等性质的资金、资产或财务安排;
4.除了因为本协议原因签署股权转让的相关决议外,不发起、通过任何丙方(目标公司)与公司组织有关的文件;
5.丙方(目标公司)在正常业务经营所需之外安排购买或处置的任何资产。
6.丙方(目标公司)转让、出租、许可、赠与任何业务或资产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7.导致丙方(目标公司)违反任何重大合同义务或法律法规。
8.丙方(目标公司)的任何重大诉讼、索赔、债权等权利请求或争议作出的权利放弃或争议中的免除、撤销、终止等重大行为。
9.变更丙方(目标公司)的经营范围及性质;或变更已向乙方披露过的丙方(目标公司)的业务或业务程序,除非该等变更系因法律要求而必须进行。
10.安排丙方(目标公司)修改、变更任何借贷文件或借贷安排。
11.同意丙方(目标公司)部分或全部免除、放弃、解除或削减其债权或者权利,但正常经营过程中发生者除外。
㈣违约及索赔
1.甲方的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⑴违反声明;
⑵违反甲方应遵循的股权转让及特别约定等条件。
⑶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相关约定,以及未在约定的时限内完成转让所需的决议、报告、许可、变更登记等合法手续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乙方的损失,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额外赔偿。
2.乙方的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⑴违反声明;
⑵违反乙方应遵循的义务条款。
⑶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未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以及未在约定的时限内完成转让所需的决议、报告、许可、变更登记等合法手续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额外赔偿。
㈤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签章后、且供销大集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之日起生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收购完成后,湘中国际物流园作为娄底商贸物流的控股股东,将依法委派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监事至娄底商贸物流履行职责和义务。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湘中国际物流园作为公司商贸地产板块的重要控股子公司,拟建设集物流仓储、集采集配、电商产业等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产业园,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500亩,建筑面积约300万平方米,规划建设“九中心一小区一广场”,其中一小区即生活配套小区(I地块),股权收购完成后,娄底商贸物流将纳入湘中国际物流园整体规划,其核心资产I地块作为园区配套住宅小区进行开发建设,将有利于完善园区功能布局。本次收购娄底商贸物流 60%股权实施完成后,娄底商贸物流将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八、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初至6月底,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引进产业投资人发生关联交易13亿元,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或与其受同一控制的关联方之间累计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开挂牌转让股权及债权等交易的总金额约为3,279.36万元。
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引进产业投资人发生关联交易13亿元,该交易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按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除本次交易外,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或与其受同一控制的关联方之间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约为41,640.55万元,具体包括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3.7亿元(详见2023年12月26日《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及进行相关担保的公告》),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易生大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及相关债权成交金额2,000万元(详见2024年6月15日《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易生大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及相关债权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以及日常关联交易等合计约2,640.55万元。
九、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湘中国际物流园收购娄底商贸物流60%股权,符合公司相关业务发展计划,交易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十、风险提示
《关于收购娄底新合作商贸物流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出现审议未通过的情形,《股权转让协议》存在不能生效的风险,也可能存在合同各方未能按《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履行或及时履行相关义务的风险。
十一、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
2.娄底市供销智慧物流有限公司放弃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3.娄底新合作商贸物流有限公司2024年1-3月及2023年12月审计报告
4.湖南新合作湘中国际物流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娄底新合作商贸物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供销大集 公告编号:2024-074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㈠股东大会的届次
本次会议为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㈢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㈣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时间:2024年8月15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㈤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㈥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7日
㈦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公司2016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交易对方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海旅盛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轩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放弃该次交易所获公司股份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等涉及公司经营管理的相关权利,详见2016年2月2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该等股东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公司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中,公司与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新合作商贸连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签订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未履行完毕补偿义务的股东,其所持应补偿股份将受到权利限制,放弃对应的表决权及获得股利分配的权利,详见2016年2月2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新合作商贸连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含延边新合作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未完成2018年、2019年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其所持应补偿股份1,075,956,683股已受到权利限制,不再享有对应的表决权及获得股利分配的权利。公司原股东延边新合作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未完成2018年、2019年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涉及放弃表决权及获得股利分配权利的股份共29,757,298股,其所持公司39,350,778股于2023年5月18日被司法划转至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因该等股份存在尚未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仍需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系为协助《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所用的临时账户,该账户持股不行使标的股份对应的公司股东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利益分配请求权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确因特殊原因持有股份的,应当在一年内消除该情形,在消除前,控股子公司不得对其持有的股份行使表决权。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㈧会议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解放路103号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㈠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北京中合农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回避表决,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对此议案委托进行投票。
㈡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7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㈠登记方式
直接到公司登记或信函、邮件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㈡登记时间
2024年8月12日9:00—12:00,14:00—17:00
㈢登记地点
西安市新城区解放路103号4层董事会办公室。
㈣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持股证明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持股证明到公司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到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证明到公司办理登记。
㈤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部门: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会议联系电话:029-87481871
电子邮箱:000564@ccoop.com.cn
会议办理登记信函邮寄地址:西安市新城区解放路103号4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05
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许珂、高晶晶
㈥会议费用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㈠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64”
2.股票简称:“大集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子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㈢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本人(本单位)未对上述审议事项作出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本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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