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4 证券简称:佛慈制药 公告编号:2024-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就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14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7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华山路2289号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内容。
3.议案1、2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 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议案2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性和任职资格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5.本次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
(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8月8日至8月13日8:30-12:00,13:30-17:00
3.登记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华山路2289号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安文婷
联系电话及传真:0931-8362318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华山路2289号
邮编:730000
5.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44;
2.投票简称:佛慈投票;
3.填报意见或选举票数
(1)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2)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机构(委托人)现为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慈制药”)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本人/本机构出席佛慈制药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议案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附注:
1.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投给该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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