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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4-05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7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4年7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盼庞博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

  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是鉴于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和相关监管政策的变化,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等因素,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4-054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7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4年7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黄治家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

  鉴于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和相关监管政策的变化,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等因素,经与相关中介机构审慎分析后,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企业战略的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水平,同意公司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作为研究、制订、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战略性投资、可持续发展规划和ESG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根据董事会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职责调整事项,一并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4-056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3年12月30日将有关预案等内容进行了及时披露。

  2024年1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2024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7月5日进行了披露。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

  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中介机构等一直在积极推进各项工作。鉴于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和相关监管政策的变化,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等因素,经与相关中介机构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三、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进行,终止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可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公司拟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综合考虑了当前资本市场及市场融资环境等多方因素,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全体股东利益,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经审议,鉴于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和相关监管政策的变化,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等因素,经与相关中介机构审慎分析后,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经审议,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是鉴于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和相关监管政策的变化,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等因素,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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