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4-08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审批的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其中有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
一、交易及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金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业环保”)、内蒙古银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都矿业”)作为联合承租人拟与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银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金业环保、银都矿业用金业环保自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苏银金租融资人民币5,000万元,融资租赁期限为36个月。公司、公司董事长赵庆先生为金业环保、银都矿业上述融资租赁业务向苏银金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业环保以自有的部分生产设备提供抵押担保。金业环保将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保证式反担保,金业环保其他股东将以其出资比例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股权质押式反担保。近日,金业环保、银都矿业与苏银金租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转让协议》,公司、公司董事长赵庆先生与苏银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金业环保与苏银金租签署了《抵押合同》。公司董事长赵庆先生为金业环保、银都矿业上述拟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的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金业环保和银都矿业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为金业环保和银都矿业提供担保的额度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融资、担保额度范围内,金业环保和银都矿业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额度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融资额度预计的公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关于2024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2024-041、2024-042)。
公司与苏银金租无关联关系,本次金业环保和银都矿业拟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339022591N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置地广场21、22、28楼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姜洪飞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5月13日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苏银金租51.25%的股份,江苏凤凰出版社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苏银金租21.25%的股份,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苏银金租10.00%的股份,江苏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苏银金租10.00%的股份,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苏银金租6.25%的股份,江苏民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苏银金租1.25%的股份。
苏银金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苏银金租资产总额1,038.18亿元,净资产133.81亿元。2023年度,苏银金租实现营业收入40.95亿元,净利润22.20亿元。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赵庆先生,中国国籍,现任公司董事长,直接持有公司2.79%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赵庆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赵庆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金业环保
公司名称:湖南金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安岩
注册资本:15,00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经济开发区柏林工业园
成立日期:2016年6月14日
经营范围: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新能源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服务;环保工程设计、建设、运营、管理服务;新能源工程运行维护服务;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固体废物治理服务(危险废物除外);有色金属、贵金属、环保材料及设备、岩棉、矿棉、硅酸铝棉、玻璃棉、玄武岩纤维、隔热隔音保温材料、包装材料、新型建筑材料、电池、节能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普通货物运输、仓储、包装、搬运、装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金业环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金业环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二)银都矿业
公司名称:内蒙古银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亮亮
注册资本:10,8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赤峰市克旗巴彦查干苏木
成立日期:2004年2月11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银、铅、锌矿的采、选、加工及销售。一般经营项目:无。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62.96%、内蒙古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7.78%、内蒙古第九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9.26%
银都矿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银都矿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金业环保、银都矿业本次用金业环保自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苏银金租融资人民币5,000万元,苏银金租购买上述生产设备后将以融资租赁方式出租给金业环保继续使用。前述交易标的为金业环保拥有的部分生产设备,资产类别为固定资产,资产所在地位于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经济开发区柏林工业园。该部分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该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前述拟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涉及的生产设备评估净值为5,295.76万元。
六、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金业环保、银都矿业与苏银金租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及其附件的主要内容如下:
1、出租人: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承租人:湖南金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银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3、租赁物:金业环保拥有的部分生产设备
4、租赁物评估值:5,295.76万元
5、租赁物作价:5,000.00万元
6、租赁期限:36个月
7、风险金:460.00万元,于出租人付款前支付
8、名义货价:1,000.00元
9、担保方式:公司、公司董事长赵庆先生为承租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业环保以自有的部分生产设备提供抵押担保。
10、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在付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租金、手续费、逾期利息(如有)及名义货价和其他一切费用的前提下,出租人应按约定将租赁物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二)公司、公司董事长赵庆先生为金业环保、银都矿业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向苏银金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分别与苏银金租签署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人: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赵庆
2、出租人: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主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保证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租金、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金、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税金、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及出租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等款项。
6、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包括重新约期后到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承租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约定,出租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金业环保将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保证式反担保,金业环保其他股东将以其出资比例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股权质押式反担保。
公司董事长赵庆先生为金业环保、银都矿业本次拟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的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金业环保为金业环保、银都矿业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向苏银金租提供抵押担保,与苏银金租签署的《抵押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抵押人:湖南金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抵押物:金业环保自有的部分生产设备(现价:5,295.76万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租金、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金、手续费、名义货价、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抵押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人采取诉讼、仲裁等方式实现债权时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公告费、鉴定费、评估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
抵押期间:抵押权与主债务同时存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清偿完毕后,抵押权才消灭。
七、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所融资金主要是为满足金业环保、银都矿业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本次拟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亦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及其他事宜。
八、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融资租赁业务,金业环保、银都矿业能够利用金业环保拥有的部分生产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盘活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保证其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该项业务的开展不会影响金业环保对相关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长赵庆先生为金业环保、银都矿业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无偿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支付担保费,亦不提供反担保。上述关联方为金业环保、银都矿业提供无偿担保是对金业环保、银都矿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支持,有利于保证金业环保、银都矿业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接受上述关联人提供的无偿担保外,公司未与上述关联人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十、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9.95%;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余额为22.3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1.38%。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诉担保。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融资租赁合同》;
4、《保证合同》;
5、《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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