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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55.00元/股(含),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3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5日、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7)。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股份回购期间内,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5,747,925股的比例为0.9456%。回购的最高价为39.66元/股,最低价为23.29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399,873.9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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