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文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健全相关规则和政策,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大幅提升全要素生产率”。
资本市场在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券商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不仅是资本配置的中介,更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关键力量。
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科技企业的创新、科技成果的商业化转化过程,离不开资本的支持。同时,在科技企业成长的全周期,也需要配套的金融服务,为其成长壮大保驾护航。笔者认为,券商可从三方面发力,担当好科技创新的“动力引擎”。
首先,拓宽科创型企业融资渠道,引导资金流向科创领域。券商可以为科创企业提供适配的股债融资方案,包括IPO、债券发行、资产证券化、并购重组等,为科创型企业提供充分的资本支持。以今年上半年为例,在券商承销的各类专项债券中,科技创新债券的承销总额最高,45家券商承销了208只债券,合计金额2437.31亿元,有四家大型券商的主承销金额均超200亿元。接下来,券商还需要不断创新金融服务产品,针对科创企业的特性定制个性化融资方案。另外,券商可以引导金融资源更高效流向具有发展潜力的产业和项目。用股权投资吸引金融“活水”,形成“科技—产业—金融”的正向循环互动。比如,当前不少券商尝试通过私募股权投资子公司或另类投资子公司开展直接股权投资,并通过管理及参与一级市场母基金等途径,引导资金向科创型企业汇集。
其次,提升并购重组业务的专业性和有效性。科创板正逐渐成为“硬科技”企业的摇篮,也成为券商业务重点布局的方向。6月1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 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提出,“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开展产业链上下游的并购整合,提升产业协同效应”。同时提到,“鼓励证券公司积极开展并购重组业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在政策支持和产业需求的双重推动下,近期已经有多家科创板公司披露了并购重组的相关计划。券商在这其中要充分发挥交易“撮合者”作用,进一步提升并购重组服务的专业性和有效性,引导与推动科技型龙头企业高效实施并购重组,进行产业整合,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最后,券商可以将金融服务向科创型企业的“全生命”周期延伸。在加大早期对于高成长性、硬科技企业服务投入的同时,券商还要做好上市后的企业整合等资本市场服务,支持科创型企业长远发展。
券商作为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的重要一环,在推进自身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应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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