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7日,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82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经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后,上述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3.8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3.67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4年7月15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2024年2月20日和2024年7月10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推进“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和《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7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071,95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03,627,000股的比例为2.0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2.99元/股,最低价为8.6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478,837元(不含交易费用)。
以上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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