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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4-05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毅康科技有限公司,非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毅康科技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0.75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52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

  民币183.02亿元,其中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已批准的担保累计金

  额为人民币182.26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3.88%、43.70%。毅康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公司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80.07亿元的担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和2024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3)和《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3)。

  根据公司于2024年5月6日披露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2),公司对毅康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70,118.48337万元,2024年6-7月,毅康科技有限公司部分债务到期结清,对应结清担保合同金额16,500.00万元,公司按照75.0171%比例结清担保合同金额12,377.8215万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6日披露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2)和2023年8月2日披露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1),因此本次担保前对毅康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57,740.66187万元。

  2024年7月份,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发生如下担保:

  单位:万元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690618800Q

  成立时间:2009年6月16日

  法定代表人:曲毅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123号毅康科技环保产业园

  注册资本:25,798.4962万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机械设备研发;软件开发;电子产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树木种植经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木材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4.9829%,烟台百江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2.7663%,烟台丰清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5.6737%,烟台清润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5.2154%,烟台清江川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0.3618%。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子公司,资信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单位。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

  1、债权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山支行

  2、债务人: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全部债权余额的75.0171%,即人民币肆仟壹佰贰拾伍万玖仟肆佰零伍元整的本金。

  5、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实现债权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律师费、翻译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鉴定费、外国法查明费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以及主债务人应负担的其他各项成本及费用等。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保证期限: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其他股东担保情况: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约24.9829%)提供1,374.0595万元担保。

  9、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山支行

  2、债务人: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主合同项下发生的每笔业务的全部债权的75.0171%,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叁仟叁佰柒拾伍万柒仟陆佰玖拾伍元整。

  5、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及实现债权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律师费、翻译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鉴定费、外国法查明费、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以及债务人应负担的其他各项成本及费用等。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保证期限: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其他股东担保情况: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约24.9829%)提供1,124.2305万元担保。

  9、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担保事项符合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人经营稳定,资信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5月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金额未超过《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披露的担保额度,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83.02亿元,其中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已批准的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82.26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43.88%、43.70%。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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