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4-101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雪莹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孔继阳先生及董事、副总经理吴亚飚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雪莹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孔继阳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吴亚飚先生(以下合称“本次计划增持主体”)计划自公司2024年2月2日披露《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起6个月内,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300万元(含本数)(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2、截至2024年8月1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成,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292,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096%,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为926.11万元。
近日,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本次计划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基本情况概述
1、本次计划增持主体:董事长、总经理李雪莹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孔继阳先生及董事、副总经理吴亚飚先生。
2、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及资金来源:本次计划增持主体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合计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300万元(含本数)。
3、本次拟增持股份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本次计划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情况,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计划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未来6个月内(即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8月1日)完成(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得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方式:由本次计划增持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截至2024年8月1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成,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292,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096%,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为926.1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
1、截至本次增持计划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184,714,572股,本次计划增持主体增持期间,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其中,涉及回购注销董事长、总经理李雪莹女士持有的限制性股票2,000,000股,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孔继阳先生持有的限制性股票48,0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179,453,879股。
2、除前述情况外,上表中出现其他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2024年8月1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成。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本次增持行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本次计划增持主体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备查文件
本次计划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4-102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
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郑钟南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郑钟南先生的书面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郑钟南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郑钟南先生。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3、本次增持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5、本次增持具体情况
6、其他说明
郑钟南先生在本公告披露日前12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在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股份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郑钟南先生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份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截至郑钟南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的告知函》签署日,郑钟南先生暂无后续具体的增持计划。
三、备查文件
郑钟南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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