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8万吨电子级环氧树脂扩产项目 取得环评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齐化”)于近日收到大连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关于对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8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准决定》(大环评准字[2024]000038号)。

  该批复同意大连齐化在位于大连市金普新区海青岛街道金鹏路四路1号的现有厂区内实施8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扩产项目建设,要求大连齐化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批复中提出的各项安全与环保要求,按照报告书所列示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实施项目建设。

  本次环评批复取得后,大连齐化将根据公司的计划安排、按照环评批复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适时进行项目建设,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和环境保护的协调推进、可持续发展。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