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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4-07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票,用于公司未来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5.20元/股(含)。根据最高回购规模、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769.2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3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2,236,3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1%,最高成交价为3.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19,553,531.06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它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日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4-079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新零售合资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概述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贝因美”)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桐庐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新零售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桐庐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庐发展”)在杭州市桐庐县共同投资设立贝因美(杭州)新零售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其中贝因美以自有资金出资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桐庐发展以自有资金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该公司将完善公司现有新零售体系、整合当地电商资源,提升公司国内线上销售额,同时,该公司将选择与国内优秀兴趣电商团队合作开展跨境业务,开拓海外亲子消费品市场。合资公司成立后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贝因美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和《关于与桐庐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新零售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二、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合资公司已就注册登记事项完成了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1、名称:贝因美(杭州)新零售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22MADTWK4W3T

  3、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4、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方路遥

  6、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凤川街道姚家路16号快递科技创研中心10楼1003室

  7、成立日期:2024年07月30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进出口代理;食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母婴用品销售;玩具销售;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添加剂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贝因美(杭州)新零售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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