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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620           证券简称:安凯微         公告编号:2024-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12.60元/股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18)及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0)。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司现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21,44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29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80元/股,最低价为7.2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50,366.9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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