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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公告编号:2024-05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08月0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9号公司一楼第一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谢思瑜主持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2人,董事陈建业、陈炜、张帆,独立董事叶盛基 、张盛利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0人,叶远航、黄学敏、王学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季晓健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苏州金龙公司增加为客户提供汽车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振鹏、李嵘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网络投票细则》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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