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提前解除质押公告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达集团”)持有本公司343,134,04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3.10%。本次提前解除质押的股份为4,100,000股,占其合计持股总数的1.19 %,占公司总股本的0.63 %。本次股份提前解除质押后,其累计质押股份171,560,000股,占其合计持股总数的50.00%,占公司总股本的26.55%。

  ● 截至本公告日,福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79,662,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73%;本次部分股份提前解除质押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171,560,000股,占其合计持股总数的45.19%,占公司总股本的26.55%。

  注: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646,208,651股,占比数均以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数、控股股东持股数为基数。

  公司近日接到福达集团关于办理了股份提前解除质押手续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提前解除质押情况

  1、2022年2月24日,福达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1,490,000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质押时间至2022年8月24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2、2022年8月24日,福达集团将上述股份办理了延期质押回购手续,延期回购时间至2023年8月2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期延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3、2023年2月23日,福达集团将质押给国泰君安的9,220,000股股份办理了提前解除质押手续,剩余股份质押期限至2023年8月24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提前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4、2023年7月11日,福达集团将质押给国泰君安的9,228,000股股份办理了提前解除质押手续,手续办理完成后,剩余质押给国泰君安83,042,000股股份质押期限至2023年8月24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提前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5、2023年8月24日,福达集团将质押给国泰君安的83,042,000股股份办理了股权质押展期手续,展期时间至2024年8月23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6、2024年7月9日,福达集团将上述质押给国泰君安股份数中的2,002,000股股份办理了提前解除质押手续,剩余股份数76,940,000质押时间至2024年8月23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提前解除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近日,福达集团办理了4,100,000股股份提前解除质押手续,具体如下:

  

  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目前暂不用于后续质押,如未来拟进行股权质押,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解除质押后,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持股比例合计数与部分明细数相加之和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事项

  1、福达集团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94,050,000股,占所持股份比例的27.41 %,占公司总股本的14.55 %,对应融资余额20,677.12万元。未来一年到期(不含前述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4,440,000股,占所持股份比例的4.21%,占公司总股本的2.23%,对应融资余额3,500.00万元。福达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与经营收入等。

  2、福达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目前的质押情况不会对本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组成,不影响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情况,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重大影响;控股股东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福达集团将在质押到期前,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做好合理还款安排。目前质押公司股票不存在被平仓的风险,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福达集团将及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应对措施。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