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4-062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5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优先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转股来源。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12日、3月19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7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购买的最高价为9.65元/股、最低价为8.85元/股,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119.4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7月31日,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750,7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0.40元/股,最低价格为8.85元/股,使用的资金总额为3,678.1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4-063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项目中标通知书。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项目概况

  (一)旬邑县影剧院建设项目影剧院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1.招标人:陕西建工第十一建设集团公司

  2.中标人: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中标金额:68,817,190.36元

  4.项目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旬邑县

  5.项目规模:旬邑县影剧院建筑总面积6000平方米,框架结构,建筑高度8.45米,主体结构包括房屋主体、影池、舞台、座椅、业务管理用房和后台用房、集灯光音响、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电气系统、舞台演出设备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影剧院。

  (二)安徽百戏城灯光、音响及视频采购及安装项目

  1.招标人:安徽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中标人: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中标金额:75,785,797.00元

  4.项目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

  5.项目内容:安徽百戏城项目为安徽省重点文化产业项目,该项目位于滨湖新区环湖北路与云谷路交口东北角,占地约60亩,总建筑面积约40,792㎡(其中地下11,992㎡)。主要建设内容为1,320座专业杂技剧场、546座地方戏小剧场、433座综合性小剧场、排练、管理等配套附属用房以及地下车库、人防、设备用房等。地上5层(小剧场地上4层),地下1层(局部3层),建筑高度47.8米(最高点) 。本次项目范围为该项目灯光、音响、视频等设备采购及安装,最终以图纸、技术规范书、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二、此次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中标,充分彰显公司在文体场馆领域的卓越掌控力,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文体旅行业的领先地位。不仅是对公司综合执行能力和市场竞争实力的显著肯定,更是公司深耕文体旅领域、实施前瞻性战略部署所取得的显著成效。

  中标项目合计中标金额为14,460.3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比重为7.46%。如上述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长期积极的影响。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合同签订事宜,具体细节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