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4-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7,000万元(含27,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截至2024年8月1日,公司提前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