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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证券代码:603285              证券简称: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8月19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胡集镇济宁新材料产业园区山东键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19日

  至2024年8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8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胡集镇济宁新材料产业园区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社会公众股股东登记时必须提供下列相关文件: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贵哲

  电  话:0537-3171696

  传  真:0537-3178780

  邮  箱:ir@jianbangchem.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胡集镇济宁新材料产业园区

  邮政编码:272200

  (三)如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特此公告。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285        证券简称: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10000t/a高纯乙酰丙酮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10000t/a高纯乙酰丙酮项目

  ● 投资金额:固定资产投资人民币16,000万元(建设投资,不含土地费)

  ●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项目投资事项经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部门或机构的备案或审批,能否取得相关的备案或审批,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项目建设周期和进度可能会受工程进度与管理、原材料供应及价格变化、自然气候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不能按照预定计划如期完工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项目背景和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了进一步丰富产品种类,提升产品规模,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实力,同时根据公司的自身发展以及市场环境的利好,公司决定投资建设《10000t/a高纯乙酰丙酮项目》,该项目在原有项目(环保助剂新材料及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基础上进行建设,原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动,未新增建设用地。本项目为固定资产投资共计人民币16,000万元(建设投资,不含土地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10000t/a高纯乙酰丙酮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在环保助剂新材料及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用地上投资建设该项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项目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10000t/a高纯乙酰丙酮项目

  (二)建设单位: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三)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四)法人代表:祁建新

  (五)项目投资:固定资产投资人民币16,000万元(建设投资,不含土地费)

  (六)建设性质:改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七)所属行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八)建设地址:济宁新材料产业园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环保助剂新材料及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内部用地调整

  (九)建设规模和产品方案

  1、生产规模

  按照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国家清洁生产的要求、行业发展规划、技术政策、市场需求状况、资源供应情况、企业资金筹措能力、生产工艺技术水平的先进程度、项目经济效益及投资风险性等方面综合考虑确定,生产规模以产品产量计算。

  2、产品方案

  

  (十)需要履行的审批手续: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部门或机构的备案或审批,以及完成项目所在地的审批或许可。

  三、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符合地方政府的整体规划要求。拟建项目选址位于济宁新材料产业园区,交通位置便利。主要原料的供应渠道稳定、水、电、汽、气等配套设施有保障,能满足拟建项目投产后的需求。乙酰丙酮作为公司已配套产品,项目建成投产后有助于丰富公司产品体系,降低公司产品成本,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二)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

  项目建成投产后有助于提高公司产品体系的整体竞争优势。凭借现有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项目技术风险总体可控,项目建成投产后有助于降低乙酰丙酮及乙酰丙酮盐产品成本,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依托已拥有的市场地位和先发优势,抢占更多的市场空间。

  四、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提出的引导精细化工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的方案,本次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结合当地政府的整体规划要求,该项目的实施有助于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种类,提升产品规模,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实力。

  五、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项目投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部门或机构的备案或审批,能否取得相关的备案或审批,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项目建设周期和进度可能会受工程进度与管理、原材料供应及价格变化、自然气候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不能按照预定计划如期完工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3285         证券简称: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

  ●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该额度在决议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年8月2日,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72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600.00万元,扣除本次股票发行累计发生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254.8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345.2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7月2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51Z0010号)。

  公司已经对上述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拟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五)决议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含12个月)有效。

  (六)投资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开展,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的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到期取得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科目,最终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同时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3285             证券简称: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变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72号)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00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51Z0010号),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注册资本由120,000,000元变更为160,000,00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20,000,000股变更为160,000,000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二、本次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及备案的情况为准。

  特此公告。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3285                证券简称: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2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7月23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8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朱剑波先生召集并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对此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对此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对此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对此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会计师出具了鉴证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10000t/a高纯乙酰丙酮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10000t/a高纯乙酰丙酮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特别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3285         证券简称: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键邦股份”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程序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具体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朱剑波先生、朱昳君女士、祁建新先生和胡国兴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独立董事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戴志平先生、顾君黎先生和施珣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戴志平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本次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完成备案并审核无异议通过。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崔德馨先生和路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后续人简历

  (一)朱剑波,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1992年9月至1993年10月,担任常州华丽镀膜玻璃有限公司业务员;1994年2月至1996年10月,担任常州市武进南方大厦有限公司经理;1997年1月至1998年12月,于武进市前黄蓝天化工厂任职;1998年12月至2013年6月,担任常州蓝天瑞奇化工有限公司经理;2014年6月至2021年7月,创办并经营济宁键邦化工有限公司(键邦股份前身,以下简称“键邦有限”);2021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朱剑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6,434.5672万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剑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二)朱昳君,女,1996年出生,中国国籍,有美国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9年6月至2020年10月担任键邦有限行政人员;2020年10月至今担任常州广播电视台新媒体编辑。现任公司董事。

  朱昳君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411.2067万股,为朱剑波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之一,与朱剑波先生为父女关系。朱昳君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祁建新,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5年12月至1989年7月就职于黄冈化肥厂担任统计员、设备管理员;1989年8月至1994年12月担任湖北龙腾化工制品有限公司生产设备科科长;1995年1月至2002年8月就职于大连冷冻机厂武汉办事处担任安装调试工程师;2002年9月至2003年8月担任武汉大冷冰山制冷有限公司安装调试工程师;2003年8月至2005年7月担任浙江威拓精细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生产设备经理;2005年7月至2006年7月担任浙江正裕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基建工程师;2007年7月至2015年3月先后担任山东和瑞东精细化学有限公司副厂长、厂长;2015年3月至2020年11月担任键邦有限副总经理;2020年11月至2021年7月担任键邦有限总经理;2021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

  祁建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四)胡国兴,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7月至2014年5月担任常州蓝天化工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4年6月至2021年7月先后担任键邦有限财务经理、财务总监;2021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兼财务负责人。

  胡国兴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简历

  (一)戴志平,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1987年7月至1991年6月担任江苏省武进县财政局办事员;1991年7月至1995年3月担任江苏省武进县人民检察院科员;1995年3月至2000年1月担任江苏武进苏瑞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00年1月至今先后担任常州中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副主任会计师、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戴志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二)顾君黎,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至2009年3月担任无锡瑞年实业有限公司管理部主管;2009年4月至2013年8月担任江苏博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人事经理兼法务;2013年9月至2017年9月担任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法务;2017年9月至2019年12月担任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6年至2022年1月担任江苏翼龙航空设备有限公司董事及无锡翼龙航空设备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8月至今担任常州富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顾君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施珣若,男,194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塑料助剂专业委员会副主任。1965年11月至1987年5月担任新中机器厂工人、技术员、科长等职务;1987年6月至1990年1月担任安徽省无为县化工厂技术厂长、总工程师;1990年2月至1995年5月担任浙江省德清新市助剂厂、德清县贵稀粉末金属厂技术厂长、总工程师;1995年至2002年11月担任浙江省德清县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副主任;2002年11月办理退休;2005年11月至2011年1月担任杭州三叶助剂有限公司、杭州新新塑料助剂科研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总经理。2003年10月至今担任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塑料助剂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施珣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崔德馨,男,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16年8月至2018年12月担任键邦有限成本会计;2019年1月至2021年5月担任山东键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1年6月至2021年7月担任键邦有限财务经理;2021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部经理。

  崔德馨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二)路峰,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00年3月至2019年12月先后担任宜兴市中正化工有限公司职员、销售员、国际部副经理;2020年1月至今担任山东键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

  路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285         证券简称: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特别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特别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特别分红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44,780,508.34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9,579,556.86元。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26,710,059.60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378,580.46元。

  为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本着能够及时回报股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的原则,公司充分考虑了未来经营资金需求和长期发展战略后,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准实施特别分红。本次特别分红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截至2024年8月2日,公司总股本为16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0,000,000.00元(含税)。

  本次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特别分红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特别分红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且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特别分红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特别分红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模式、盈利状况及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特别分红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3285         证券简称: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键邦股份”或“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50,915,796.42元。本次置换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72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600.00万元,扣除本次股票发行累计发生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254.8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345.2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7月2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51Z0010号)。

  公司已经对上述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鉴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7月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7,361,079.41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截至2024年7月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7,361,079.41元,其中包含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61,213.19元,该等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金额待票据到期后,以募集资金置换。

  (二)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2,547,979.97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4年7月2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13,554,717.01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3,554,717.01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相关要求,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251Z0200号),认为: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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