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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4-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钨新能”)于2024年8月1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厦门璟鹭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璟鹭新能源”)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逆回购、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8,978,448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1.4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9,999,894.0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532,998.7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93,466,895.3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8月1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351C000469号)。

  为规范上述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璟鹭新能源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应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逆回购、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逆回购、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2024年8月1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负面影响,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全部内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4-038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1日在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柯井社300号公司海沧基地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前公司董秘办公室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浩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以举手表决的形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总经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各项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赋予的总经理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二)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全部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全部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四)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完整体现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全部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0)。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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