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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 2024-074

  转债代码:118031        转债简称:天23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发生时间: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

  ● 被担保人名称: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

  ● 本期担保发生额:人民币12.04亿元(包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被担保人中无公司关联方。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62.18亿元,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47.12亿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期新增担保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公司累计发生的担保金额(包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为12.04亿元。具体情况请参见附件一“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担保明细”。

  (二)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融资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保险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39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总额度,涉及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55亿元。其中,申请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根据其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其余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实际担保额度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本次融资及担保的具体事项。担保方式与担保期限等具体事宜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本次担保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请参见附件一“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担保明细”、附件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三、 担保的必要性、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系为了确保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生产经营开展需要并结合目前业务情况,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扩大业务范围需求。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中,国资股东对外担保需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剩余少数股东无提供担保的能力,同时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62.18亿元,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47.12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日

  附件一: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担保明细

  

  附件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注:如上财务数据均为母公司口径。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4-073

  转债代码:118031         转债简称:天23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回购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7)。

  二、 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320,290股,占公司总股本2,179,365,202股的比例为0.3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13元/股,最低价为15.9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6,986,992.1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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