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6 证券简称:华勤技术 公告编号:2024-05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8.87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19日、2024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勤技术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华勤技术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
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自2024年6月11日起,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98.87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9.81元/股(含),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429.74万股至572.98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于2024年6月4日披露的《华勤技术关于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7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2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907%。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55.00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53.10元/股,已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49,991,919.4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168,0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120%。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78.31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53.10元/股,已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199,999,289.71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03296 证券简称:华勤技术 公告编号:2024-054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58,232,102股,其中首发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142,807,092股,首发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15,425,01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58,232,102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8月8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同意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0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2,425,241股,并于2023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724,252,41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64,794,40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9,458,005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全部战略配售限售股及上述两部分限售股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增加的股份,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其中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15,425,010股,对应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0名;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首发限售股数量为 142,807,092股,对应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23 名。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计33名,对应限售股数量为158,232,1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820%,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将于2024年8月8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724,252,41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64,794,40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9,458,005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724,252,410股增加至725,801,805股。此次股本增加不涉及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
2024年6月,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总股本725,801,805股,扣除回购专户的股份数1,608,474股,以此为基数计算,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015,479,137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因本次转增股本导致其持有的公司限售股股份由113,022,932股增加45,209,170股至158,232,102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015,479,137股,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58,232,1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820%。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该部分限售股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拟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拟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总数为158,232,1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820%,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5,425,01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1.5190%,限售期为华勤技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2、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首发限售股数量为142,807,092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14.0630%,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8月8日;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家数为33家;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单项数据存在四舍五入的情况,加总数据有尾差):
注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注2: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直接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直接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注3:邱文生、崔国鹏、吴振海、陈晓蓉、邹宗信、奚平华、张文国、王仕超、廉明、聂志刚及王志刚通过中金华勤1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中金华勤2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解除限售安排,全部战略配售限售股将于2024年8月8日上市流通。根据公司于2023年9月5日披露的《华勤技术关于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邱文生、崔国鹏、吴振海、陈晓蓉、邹宗信、奚平华、张文国、王仕超、廉明、聂志刚及王志刚间接持有的战略配售限售股在原锁定期12个月的基础上自愿延长6个月(邱文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总经理,崔国鹏、吴振海、陈晓蓉、邹宗信、奚平华、张文国、王仕超、廉明、聂志刚、王志刚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五)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注:上表中,变动前的股本结构数据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以2024年7月24日为权益登记日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按股份性质统计)》以及《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填写。本次变动后的股本结构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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