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关于红土创新智能制造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增设C类基金份额及基金合同修改的公告

  

  为满足不同市场情况下投资者日益多样化的需求,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红土创新智能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次新增基金份额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8月7日起对红土创新智能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类别(基金代码:021957),并对《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设C类基金份额类别基本情况

  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后,将设置该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并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C类不同的类别。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赎回时收取赎回费,不计提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但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C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参考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2、C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应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销售服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3)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该类基金份额赎回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3、投资管理

  本基金将对各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4、信息披露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二、销售机构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及非直销销售机构销售,具体非直销销售机构名单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及非直销销售机构销售,具体非直销销售机构名单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本基金各类份额销售渠道将根据实际业务情况进行上线。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业务进行调整并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披露。

  三、其他事项

  1、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自生效之日起开通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首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见相关公告。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大额转换转入金额限制与原有的A类基金份额一致。

  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4、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5、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四、重要提示

  1、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tcxfund.com)查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更新)。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tcx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060-3333)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6日

  附件:

  《红土创新智能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红土创新智能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8月6日

  送出日期:2024年8月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注:投资人重复认/申购,须按每次认/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A类基金份额的认/申购费用由认/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认/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登记和销售。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申购费。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三) 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风险  

  (1)港股交易失败风险  

  港股通业务试点期间存在每日额度限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开市前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新增的买单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当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  

  (2)汇率风险  

  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出参考汇率,并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净额换汇,将换汇成本按成交金额分摊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适用的结算汇率。故本基金投资面临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  

  (3)境外市场的风险  

  1)本基金的将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进入、投资额度、可投资对象、税务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A股市场规则,此外,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参与香港股票投资还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  

  a)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估价可能表现出比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  

  b)只有内地、香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开通港股通交易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c)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联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联交所将可能停市,投资者将面临在停市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出现内地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时,内地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投资者将面临在暂停服务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  

  d)投资者因港股通标的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标的股票以外的联交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内地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港股通标的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在联交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行权;因港股通标的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e)代理投票。由于中国结算是在汇总投资者意愿后再向香港结算提交投票意愿,中国结算对投资者设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结算的征集期稍早结束;投票没有权益登记日的,以投票截止日的持有作为计算基准;投票数量超出持有数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数。以上所述因素可能会给本基金投资带来特殊交易风险。  

  2、开放式基金的共有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职业道德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以及不可抗力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二) 重要提示

  红土创新智能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1年6月28日证监许可【2021】2250号文核准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及定期报告。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经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有权按《基金合同》的约定提交仲裁。详情见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二十一部分“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tcxfund.com),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060-3333)。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