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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4-036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11356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8月21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玉环市经济开发区正裕路1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21日

  至2024年8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8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4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持有“正裕转债”的股东在该议案的表决中应当回避。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二)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三)不能现场办理登记的,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通过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四)登记时间:2024年8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 13:30~17:00。

  (五)登记地点:浙江省玉环市经济开发区正裕路1号正裕工业证券投资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幼萍

  电话:0576-87278883

  传真:0576-87278889

  邮箱:add@addchina.com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

  (二)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4-035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正裕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8月5日期间,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8.40元/股),已经触发“正裕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正裕转债”的转股价格。

  ● 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8 号)核准,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9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9亿元,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5%、第二年0.8%、第三年1.2%、第四年1.8%、第五年2.2%、第六年2.5%,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25 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2.9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2月1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为“正裕转债”,债券代码为“113561”。

  (三)可转债转股日期及转股价格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正裕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1 月7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0年7月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正裕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 14.21 元/股。因公司实施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正裕转债”目前转股价格为9.8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2021-039、2022-033、2023-028)。

  二、本次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及修正程序具体如下: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触发情况

  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8月5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8.40元/股),已经触发“正裕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于 2024年8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正裕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提议向下修正“正裕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如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意一个指标高于调整前“正裕转债”的转股价格(9.88元/股),则本次“正裕转债”价格无需调整。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正裕转债”转股价格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正裕转债”转股价格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三、风险提示

  本次向下修正“正裕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正裕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6日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4-034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5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因相关事项紧急,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5日以电话等形式发出。召集人董事长于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就紧急通知的原因作出了说明。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郑念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正裕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8月5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8.40元/股),已经触发“正裕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正裕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如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意一个指标高于调整前“正裕转债”的转股价格(9.88元/股),则本次“正裕转债”价格无需调整。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正裕转债”转股价格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正裕转债”转股价格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正裕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6)。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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