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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以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4-056

  转债代码:113681          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拟对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如下:

  变更前: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建筑材料批发;日用品零售;日用百货批发;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消毒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有毒化学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消毒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变更后: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建筑材料批发;日用品零售;日用百货批发;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消毒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有毒化学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消毒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如下:

  

  以上是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主要条款,另外依据新《公司法》的规定,将《公司章程》全文中有关“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除此之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项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 《股东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股东会议事规则》条款修订如下:

  

  以上是本次《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的主要条款,另外依据新《公司法》的规定,将《股东会议事规则》全文中有关“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除此之外,《股东会议事规则》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修改《股东会议事规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修改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4-055

  转债代码:113681             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投资建设年处理10万吨再生盐制烧碱项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年处理10万吨再生盐制烧碱项目

  ●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93,891万元

  ●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相关风险提示:本项目在规划及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政策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审批风险等,公司将密切关注本项目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本次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投资概况

  (一)本次投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践行循环、绿色的产业发展战略,积极响应政府倡导的“无废城市”建设,落实工业固废高值化利用,提升宁波及周边地区固废资源化利用能力,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投资建设年处理10万吨再生盐制烧碱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93,891万元。

  (二) 本次投资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项目名称:年处理10万吨再生盐制烧碱项目

  (二)投资主体: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三)项目地址:本项目在公司现有厂址内进行建设,无需新征用地

  (四)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在现有氯碱装置年产35万吨产能的基础上,利用已建氯碱装置相关设施和公用工程,建设再生盐精制、一次/二次盐水精制、电解单元、氢气/氯气处理等工序,可实现年处理10万吨再生盐制20万吨烧碱生产能力。项目建设周期为15个月。

  (五)项目必要性:本项目契合政府倡导的循环、绿色的产业发展战略。项目以再生盐为主要原料之一,生产的烧碱、氯气和氢气产品大部分可由公司自身、石化园区及周边企业消纳,同时,本项目生产的氯气、氢气可为公司后续规划项目提供原料保障,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延伸氯碱产业链。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形成年产55万吨氯碱装置生产规模,进一步提升公司氯碱装置生产规模,降低氯碱单位产品制造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影响力和竞争力。

  (六)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项目总投资 93,891万元。项目资本金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1.79%。该投资估算仅为公司内部对项目的可行性分析估算,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七)资金来源:项目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自有资金约占45%,其余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八)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投资建设年处理10万吨再生盐制烧碱项目符合国家绿色发展、集聚发展政策及公司发展战略,契合宁波市“打造万亿级绿色石化产业集群”“无废城市”建设目标,是公司筑强“氯碱+石化”产业链的重要举措。项目无需新征建设用地,拟采用的主要技术与现有氯碱装置技术基本一致,原料来源广泛,建成投产后可有力促进区域循环、绿色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烧碱产品边际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影响力和竞争力,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将对公司做强做优做大氯碱产业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四、投资项目风险分析

  (一)本项目的预计投资金额、建设周期与投资收益系公司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及相关数据进行的测算,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项目实施受到行业政策、市场竞争、价格波动、市场需求等因素影响,具体情况以后续实施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自筹资金取得受经营情况、信贷政策利率水平、融资渠道等因素影响,相关资金筹措情况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三)本项目已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编制完成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目前尚有部分审批手续未取得,需要获得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批复,项目能否实施以及建设进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投资的后续进展,积极防控和应对本次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4-057

  转债代码:113681      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8月2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21日

  至2024年8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或相关内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 年8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 年8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以用信函、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函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 字样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请于2024年8月20日 15:00 前送达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注:所有原件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请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阮梦蝶 

  电话:0574-86502981

  邮箱:zqh@nbocc.com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

  (二)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自理。

  (三)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4-054

  转债代码:113681           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5日在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71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26日以书面形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沈曙光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投资建设年处理10万吨再生盐制烧碱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投资建设年处理10万吨再生盐制烧碱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以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及《公司章程》。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以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及《股东会议事规则》。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7)。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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