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瀚蓝环境 股票代码:600323 编号:临2024-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交易概述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间接控股子公司瀚蓝(香港)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蓝香港”),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丰环保”或“标的公司”),从而使粤丰环保成为瀚蓝香港控股子公司并从香港联交所退市(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将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2024年7月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6)。同日,瀚蓝香港根据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以下简称《收购守则》)第3.7条,在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了《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7作出有关可能私有化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的公告》。
2024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私有化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同日,瀚蓝香港与标的公司根据《收购守则》规则第3.5条,在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了有关根据开曼群岛公司公司法第86条通过协议安排将标的公司私有化之附带先决条件之建议等事项的《联合公告》。
2024年8月2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106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正在积极就《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研究并准备回复,《问询函》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9)。
自本次交易首次披露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审计和估值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审计、估值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及其它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有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备案或同意。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披露的本次交易预案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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