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4-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提升至290,909.85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4.96%。
2、 本次被担保对象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
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19日和2024年2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33.5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7.5亿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大工程”)新增担保额度17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6亿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涟邵建工”)新增担保额度8亿元)。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签署了两份担保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宏大工程签订的《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2亿元。
(二)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涟邵建工签署的《授信额度协议》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最高债权额为1.4亿元。
综上,公司本次合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3.4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2亿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1.4亿元。
本次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14-11-10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210286373
4、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增江街联益村光大路28号(仅限办公用途)
5、法定代表人:谢守冬
6、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选矿;对外承包工程;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爆破作业;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建筑劳务分包;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8、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宏大工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的财务数据为宏大工程单体财务报表数据。
10、经查询,被担保人宏大工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01-08-14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300732845535F
4、注册地址: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芙蓉片区隆平高科技园合平路618号A座2楼208-518
5、法定代表人:谢守冬
6、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测绘服务;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爆破作业;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建筑劳务分包;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8、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涟邵建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的财务数据为涟邵建工单体财务报表数据。
10、经查询,被担保人涟邵建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与广发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3、主合同:债权人与宏大工程于2024年5月11日所签订的《授信额度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4、被担保最高债权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2亿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7、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授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3、主合同:债权人与涟邵建工间签署的《授信额度协议》及依据该协议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
4、主债权:除依法另行确定或约定发生期间外,在《授信额度协议》生效之日至该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所规定的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届满之日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
5、被担保最高债权额: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1.4亿元。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获得审批通过的担保总金额为43.5亿元。本次提供担保后,预计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提升至290,909.85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4.96%,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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