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24-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1月1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年2月5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9,9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佛照(海南)科技有限公司此前购买的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定期存款产品已到期赎回,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佛照(海南)科技有限公司继续使用10,700万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定期存款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本次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投资风险,将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开展相关现金管理业务,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报告董事会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投资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检查。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适度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五、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含本次现金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未到期的金额共计59,900万元(含本次),未超出董事会授权额度。
六、备查文件
1、本次现金管理产品到期赎回相关凭证;
2、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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