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4-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减少注册资本相关情况
2024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7,232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5)。
2024年6月11日,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7,232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注册资本由941,963,592元变更为941,826,360元,公司总股本由941,963,592股变更为941,826,360股。
2024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条件未成就,而对剩余2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85,751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6)。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941,826,360元变更为941,140,609元,公司总股本将由941,826,360股变更为941,140,609股。
二、 修订《公司章程》条款的相关情况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余内容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减少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事项涉及的章程备案、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4-048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7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4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兰培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更正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对会计差错和定期报告进行更正。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0)。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2024-051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8月2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开发区烟台一路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23日
至2024年8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6月15日和2024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于会议召开前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参会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应于2024年8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到本公司一楼贵宾室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开发区烟台一路8号。
(四)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8月21日16:00前将邮件发送至公司邮箱),在电子邮件中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上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开发区烟台一路8号董事会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电话:(0451)86811969
邮箱:zbddsh@zbdzy.com
联系人:韩笑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4-050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更正将影响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主要会计数据、主要财务指标及2023年年度报告的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不影响2023年年度报告的主要会计数据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概述
2024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会计差错和定期报告进行更正,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会计差错原因说明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该企业为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2023年四季度,公司自查本年度部分贸易业务虽然在采购、销售等环节是根据市场情况自主确定交易价格,但交易获得的商品所有权存在瞬时性。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为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2023年前三季度该部分业务从按“总额法”核算调整为按“净额法”核算,此项调整不影响2023年度财务数据。
2.公司中药材贸易协议约定,客户应当在收到货物后3-6个月内付款,但2023年发生8亿元左右的中药材贸易业务逾期时间较长,考虑到应收账款风险,公司与相关客户解除了购销合同。为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8亿元的中药材在2023年半年度进行了退回处理。
二、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主要会计数据、主要财务指标及2023年年度报告的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不影响2023年年度报告的主要会计数据、主要财务指标。主要影响的项目及金额如下:
(一)对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会计数据、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单位:元
(二)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主要会计数据、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单位:元
(三)对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会计数据、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单位:元
(四)对2023年度报告的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的影响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更正前)
单位:元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更正后)
单位:元
注:2023年度中药材贸易净额法核算业务中21,754,718.70元由“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调至“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进行列报;149,613,076.02元由“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调至“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进行列报,不影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项目数据。
三、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仅涉及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主要会计数据、主要财务指标及2023年年度报告的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不影响2023年年度报告的主要会计数据、主要财务指标及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董事会将督促公司财务部门继续规范财务核算,切实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四、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更正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对会计差错和定期报告进行更正。
五、 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该更正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4-047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5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方同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9),修订后的《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并通过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0)。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51号)。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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