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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编号:2024-037

  债券代码:127031               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 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杨才学

  2024年8月9日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24-035

  债券代码:127031             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8日在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七号洋丰培训中心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董事长杨才学先生,副董事长杨华锋先生,董事杨小红女士、宋帆先生、王险峰先生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副董事长杨磊先生,独立董事张永冀先生、高永峰先生、赵彦彬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才学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根据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9日登载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编号:2024-036

  债券代码:127031               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8日在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七号洋丰培训中心七楼会议室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苹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9日登载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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