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6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的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0075321015XF
名称: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江苏镇江京口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王诚
注册资本:88,477.1649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3年08月12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五金产品制造;合成材料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木制容器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7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名称: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鼎福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福铝业”)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鼎福铝业担保的金额为10,000.00万元,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为鼎福铝业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为满足鼎福铝业日常经营需要,需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等,公司近日与兴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鼎福铝业提供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经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和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本次担保在年度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长对该担保事项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鼎福铝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93693969X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28日
注册资本:8,3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诚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瓶窑村
经营范围:生产、研发: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用基材,宽幅薄型铝箔;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在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鼎福铝业总资产为82,432.03万元,净资产38,683.77万元,总负债43,748.27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341,126.88万元,净利润4,196.0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最高担保额人民币10,000.00万元
3、担保期限: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长期借款再融资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鼎福铝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处于平稳发展阶段,各方面运作正常,为保证其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鼎福铝业的良性发展,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利益。目前子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上述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未有与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相违背的事件发生,本次担保不会给公司及股东带来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约为240,678.80万元,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约为240,678.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75%。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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