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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4-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365,047.3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3,950,834.51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6,621,647.7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88,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800,000.00元(含税)。2024年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3.2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后实施。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批准后实施。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一致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经营发展、未来的资金需求、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4-031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8月19日(星期一) 下午 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8月12日(星期一) 至08月16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

  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max@zmax-optec

  .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10日发布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8月19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8月19日 下午 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张平华先生

  董事会秘书:张杰先生

  财务总监:曾素莹女士

  独立董事:周红锵女士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8月19日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8月12日(星期一) 至08月16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max@zmax-optec.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3-82229910

  邮箱:zmax@zmax-optec.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4-029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该会议于2024年8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平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劵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情况,公司编写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积极合理回报投资者,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88,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80.00万元(含税)。此次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3.21%。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六)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办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就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上半年的执行情况形成了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4-027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8月2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陶泾路18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26日

  至2024年8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2,3,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年8月23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陶泾路188号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文件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8月23日下午17:00 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异地股东须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2)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

  (4)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张杰、沈丽燕

  联系电话:0573-82229910

  邮箱地址:zmax@zmax-optec.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陶泾路188号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4031

  (二)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现场会议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4-024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2月5日签发的《关于同意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6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5,3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9,189,860.9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6,170,139.0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2月1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47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00,050,955.67元。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表中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与应结余募集资金余额差异为132.09元,系公司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滚动使用,其中与募集资金相关的现金管理资金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五)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2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29.34%。该事项已经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于前次使用1,2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后,使用超募资金1,2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34%。该事项已经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付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为1,886,455.00元。

  “高端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和“高端光学镜头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市场布局、研发升级等因素综合确定的。“高端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建设达产后将扩充公司现有产品产能、增加玻塑混合镜头及其关键原材料塑料非球面的生产能力。“高端光学镜头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将为产品的更新迭代做好技术储备,进一步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受宏观经济环境和及下游客户需求短期波动的影响,上述项目实施进度有所延缓。公司以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前提下,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并综合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3年10月相应延期至 2024年12月。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0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44,617.01万元。

  注2:高端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所产产品实现对外销售的收入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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