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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1218         证券简称: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4-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为提升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及理财产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一、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使用6,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建支行购买了2024年第646期和647期公司客户结构性存款,并已签署相关协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建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是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及理财产品等),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目投资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2、公司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济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

  3、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严格遵守审慎的投资原则,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做好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等工作。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公司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公告前十二个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本次)及尚未赎回的情况

  单位:万元

  

  注: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及理财产品等),可根据公司需要随时支取,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存款的金额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整。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及赎回的余额为18,0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六、备查文件

  1、《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客户结构性存款业务协议》《长沙银行2024年第646期公司客户结构性存款说明书》;

  2、《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客户结构性存款业务协议》《长沙银行2024年第647期公司客户结构性存款说明书》。

  特此公告。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1218         证券简称: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4-031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

  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7)。因股东大会需对提案2的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现补充通知如下:

  补充前: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附件二:

  委托人表决:

  

  补充后: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附件二:

  委托人表决:

  

  除上述补充内容之外,原通知中的其它内容不变。本次补充对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没有实质性影响。公司对本次公告补充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本次补充后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后)》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9日

  附件: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后)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7月25日在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中心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本次会议”),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已于2024年7月25日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和《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8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8月13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 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6日(星期二)

  (七) 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长沙市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社塘路399号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九楼报告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等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1、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中,第1项和第2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3、上述登记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二)登记时间:2024年8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送达)。

  (三)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长沙市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社塘路399号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沙市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社塘路399号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邮编:410100

  联系人:刘曾辉

  电话:0731-82115109

  传真:0731-82115168

  电子邮箱:liuzhu122_cs@126.com

  (五)会期半天,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七)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1218

  2、 投票简称:丽臣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1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8月1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受托人名称:              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请加盖骑缝章)。

  附件三:

  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4年8月6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1218)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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