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4-055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裕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6,888,79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2.6806%),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向深圳松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松径投资”)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7,395,34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股票来源为永裕投资通过大宗交易受让的一致行动人股票,下称“受控股份转让”)。
除上述受控股份转让计划外,永裕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以大宗交易方式向松径投资转让其通过集中竞价取得的公司股份不超过9,984,83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7003%,下称“非受控股份转让”,与受控股份转让合称“本次转让”或“本次股份转让”),非受控股份转让不受相关比例及减持期限限制。
2.松径投资的实际控制人为戴斯聪先生,戴斯聪先生与公司(及永裕投资)的实际控制人戴斯觉先生为兄弟关系,松径投资接受本次转让的同时将与永裕投资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持有公司股票后,松径投资与永裕投资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转让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永裕投资、松径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戴斯觉先生、戴斯聪先生。
3.本次股份转让仅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的股份转让,不涉及向二级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永裕投资承诺将于松径投资接受本次转让的同时与松径投资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松径投资持有公司股票期间以永裕投资的意思表示为准采取一致行动。公司将在相关股东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后及时披露一致行动协议签署情况,同步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永裕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6,888,79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2.6806%),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关于拟向一致行动人转让股份的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拟向一致行动人转让股份的情况
(一)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转让方)
1.股东的名称: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持股总数量为46,888,790股、比例为12.6806%。其中26,692,504股为通过协议转让取得,比例为7.2187%;9,984,837股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比例为2.7003%;10,211,449股为通过大宗交易受让的一致行动人股票,比例为2.7616%。
本次受控股份转让来源为永裕投资通过大宗交易受让的一致行动人股票,非受控股份转让来源为永裕投资通过集中竞价取得的股票。
永裕投资承诺将于松径投资接受本次转让的同时与松径投资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二)松径投资的基本情况(受让方)
松径投资的实际控制人为戴斯聪先生,戴斯聪先生与公司(及永裕投资)的实际控制人戴斯觉先生为兄弟关系,松径投资接受本次转让的同时将与永裕投资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持有公司股票后,松径投资与永裕投资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转让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永裕投资、松径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戴斯觉先生、戴斯聪先生。
1.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松径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松径投资的普通合伙人为深圳市松径生物投资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2.一致行动人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松径投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松径投资普通合伙人为深圳市松径生物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为100万元,有限合伙人为欧邦琪(上海)化妆品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为9000万元。松径投资目前正在调整有限合伙人出资结构,拟新增上海瑞智美医学技术有限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拟认缴出资额2100万元,欧邦琪(上海)化妆品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调整为6900万元。戴斯聪先生与上海瑞智美医学技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力文女士为夫妻关系。
拟调整后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注:根据《深圳松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深圳市松径生物投资有限公司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深圳市松径生物投资有限公司为戴思聪先生全资子公司,戴斯聪先生为松径投资实际控制人。
(三)本次股份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份转让的原因:因永裕投资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本次受控股份转让(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来源为永裕投资通过大宗交易受让的一致行动人股票,非受控股份转让(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7003%)来源为永裕投资通过集中竞价取得的股票。
(3)本次拟转让的数量及比例:计划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17,380,18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7003%(其中2.7003%为控股股东集中竞价取得的股票,2%为控股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受让的一致行动人股票)。若转让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东拟转让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本次拟转让期间:受控股份转让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非受控股份转让不受减持期限限制,由永裕投资根据市场行情决定转让时机。
(5)本次拟转让的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
(6)本次拟转让的价格:根据转让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永裕投资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情形。
(8)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截至目前,永裕投资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9)永裕投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0)永裕投资承诺将于松径投资接受本次转让的同时与松径投资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松径投资持有公司股票期间以永裕投资的意思表示为准采取一致行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1.本次股份转让前后相关股东持股情况
注:本次永裕投资拟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最终股份转让后持股情况,以实际完成情况为准。
2.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永裕投资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本次股份转让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股份转让的影响
本次股份转让仅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的股份转让,不涉及向二级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永裕投资承诺将于松径投资接受本次转让的同时与松径投资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松径投资持有公司股票期间以永裕投资的意思表示为准采取一致行动。本次转让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永裕投资、松径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戴斯觉先生、戴斯聪先生。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转让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转让计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中规定的公司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情形。
3.本次股份转让仅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的股份转让,不涉及向二级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永裕投资承诺将于松径投资接受本次转让的同时与松径投资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松径投资持有公司股票期间以永裕投资的意思表示为准采取一致行动。公司将在相关股东于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后及时披露一致行动协议签署情况,同步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本次转让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永裕投资、松径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戴斯觉先生、戴斯聪先生。
4.永裕投资将根据监管政策、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关于本次股份转让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永裕投资《关于拟向一致行动人转让股份的计划》。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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