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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4-05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52,562,760股股份,占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的2.28%。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305,817,807股变更为2,253,255,047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2,305,817,807元减少至2,253,255,047元。(最终以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决策与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7日、2024年6月24日召开十届十五次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计划未予以实施股权激励的股份应当予以注销。鉴于上述,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扣除已用于股权激励部分剩余的52,562,760股股份,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2)。

  2、公司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就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于2024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0),至今公示期已满45天,期间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此次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也未收到任何公司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拟注销股份的回购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0年10月23日、2020年11月13日召开了九届九次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10月26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4),于2020年12月2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0-064)。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股权激励

  2、回购股份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

  3、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20年11月13日至2021年5月12日)

  4、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

  5、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截至2021年5月12日,本次回购期限届满,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93,488,7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545%,回购最高价格2.39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88元/股,回购均价2.14元/股,使用资金总额200,460,452.90元(不含交易税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7)。

  三、本次拟注销回购股份的存放及注销安排

  本次拟注销回购股份52,562,760股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计划未予以实施股权激励的股份应当予以注销。鉴于上述,经公司十届十五次董事会、十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扣除已用于股权激励部分剩余的52,562,760股股份,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申请,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日期为2024年8月13日,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本次注销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305,817,807股变更为2,253,255,047股。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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