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4-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合作进展概述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深圳欣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界能源”)于2024年7月3日在深圳市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固态电池的设备研发、产业链以及固态电池的销售等领域进行深度合作。为实现下一代低空经济飞行器、消费电子、EV、储能等的技术突破进行强强联合和资源共享,共同寻求在新能源固态电池领域的更大突破。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对双方长期合作具有指导性意义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确立了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双方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基于上述协议,公司与欣界能源的全资子公司欣界能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欣界”)于2024年8月9日签订了《设备采购框架合同》,旨在通过紧密合作,建立互惠互利、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就江苏欣界向公司采购电池自动化生产线设备相关事宜达成一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合同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欣界能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孙立;
4、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5、住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鑫城大道2898号;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试验机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池零配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实际控制人:陈霖;
8、主要股东:深圳欣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9、关联关系说明:江苏欣界及其控股股东欣界能源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欣界能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乙方: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旨在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建立互惠互利、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负责按照双方约定的技术要求设计开发2GWH电池自动化生产线设备,并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及售后维护工作;甲方拟向乙方采购2GWH电池自动化生产线设备,甲方预计设备采购金额约为人民币400,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亿元整)。
四、本次合作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欣界能源全资子公司江苏欣界签署《设备采购框架合同》,是公司与欣界能源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阶段性进展成果,有助于双方资源共享。
本次合同的签订也是公司在固态电池量产进程上的进展和突破。
本合同的签署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1、合同的履行受行业的发展趋势以及相关政策等因素的不确定影响。
2、本合同为设备采购框架合同,关于设备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时间、地点等交易条件以公司与江苏欣界双方最终签订的订单为准。
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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