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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原施工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厂房暨签订施工合同的议案》,公司依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实际业务需要,在浙江省海宁市海昌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新厂房,并与浙江卡森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森建设”)签署《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原施工合同”),合同总额为人民币13,320万元。公司投资项目为建设年产1,200万平方米高级弹性地板项目,本次投资先新建厂房,新建厂房将部分用于仓储,后续公司将依据市场变化和实际需要,在满足仓储需求的基础上,对建设的厂房作出其他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厂房暨签订施工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原施工合同的议案》,因市场需求变化等原因,公司拟解除与卡森建设签署的原施工合同,同时授权管理层在原施工合同金额范围内对该项目进行重新招标,并全权负责招标后的一系列后续工作。

  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解除与卡森建设签署的原施工合同,并授权管理层对该项目重新招标等事项,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1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7日通过邮件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周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解除原施工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除原施工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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