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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切勿沦为造假“帮凶”

  朱宝琛

  近日,一家拟IPO企业为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而发布的招标公告引起了围观,原因是这份招标公告为投标人设置了一项“罕见”的资格要求,即“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投标人不会受到中国证监会暂停受理或暂停审核申报材料的限制,不会被暂停证券业务资格”。在此基础上,投标人还需提供涉及“若发生前述情形,按照届时招标人已支付费用的2倍进行赔偿”等内容的承诺函。

  笔者对该企业提出的要求表示理解。因为拟IPO企业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如果被暂停证券业务资格,可能会影响IPO的正常进度。而这也再次提醒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要严守职业道德,履行好“看门人”职责,不要沦为造假者的“帮凶”。

  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进行审计是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一道屏障,守护着资本市场入口,肩负着保障财务信息真实准确、维护投资者利益的重任。

  事实上,在压实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职责方面,一系列重要文件都做出了重要部署。比如,今年4月份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进一步压实发行人第一责任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建立中介机构‘黑名单’制度”。今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提出,“强化财会监督,加大对滥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实施财务造假的打击力度。密切关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执行情况,加大对操纵资产减值计提调节利润、以财务‘洗澡’掩盖前期造假行为的打击力度”。

  监管部门的“零容忍”态度非常明确,以此倒逼中介机构归位尽责,督促中介机构切实履行“看门人”职责。结合数据来看,2023年,证监会共对25家中介机构、94名从业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在依法适用“财产罚”之外,用足用好法律赋权,探索适用“资格罚”。例如,对中天华茂会计师事务所在东方网力年报审计执业中未勤勉尽责行为,没收业务收入并处以5倍罚款,暂停其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

  那么,会计师事务所如何做好资本市场的“看门人”?笔者认为,最为关键的一点是要树立正确的执业理念,提高审计质量。这就要求会计师事务所要严格执行审计准则,加强对审计风险的识别和控制并实施有针对性的审计程序,确保审计程序能够充分覆盖关键领域;要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确保审计过程的严谨、准确,并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发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监督作用;要切实树立对投资者负责的理念,严把项目入口关、抓好现场工作,从源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希望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切实履行好“看门人”职责,在执业过程中不“装睡”、不“走神”,共同塑造良好的资本市场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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