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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6日以专人送达、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 会议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8月13日上午10点在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武穴市大金产业园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含独立董事3人),实到董事9人,阮澍先生、郭韶智先生为现场表决,赵海涛先生、刘波先生、胡明峰先生、郑彬先生、李青原先生、洪葵女士、梅建明先生为通讯表决;

  4、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阮澍先生主持,监事列席本次会议;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李青原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李青原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郭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郭炜先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8月30日(星期五)下午3点30分在湖北省武穴市大金镇梅武路100号大金产业园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召开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0)。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9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李青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青原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李青原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李青原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中缺少会计专业人士且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辞职申请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李青原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责。李青原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带来重大影响,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独立董事的选举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青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李青原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公司和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规范治理和经营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平稳、规范运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推荐郭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提名郭炜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郭炜先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郭炜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选举的独立董事当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郭炜,男,1974年生,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华中科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与财税系主任、会计硕士教育中心主任、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副会长、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郭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4-040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济药业”)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广济药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8月30日(星期五)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8月30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4年8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4年8月30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26日(星期一)。

  7、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北省武穴市大金镇梅武路100号大金产业园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有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议案1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选举不适用累积投票制,采用非累积投票制。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特别说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

  2024年8月29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

  湖北省武穴市大金镇梅武路100号大金产业园行政楼二楼证券部

  3、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方式须在2024年8月29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湖北省武穴市大金镇梅武路100号大金产业园行政楼二楼证券部,邮政编码435400,信函请注明“广济药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爱珍

  联系电话:17371575571(座机)

  联系地点:湖北省武穴市大金镇梅武路100号大金产业园行政楼二楼证券部

  联系信箱:gjyystock@163.com

  邮政编码:435400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52,投票简称:“广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如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次授权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委托股数:

  委托人所持股份性质: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注:1、请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内直接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4-041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郭炜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盖章):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4-042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郭炜作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郭炜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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