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2 证券简称:中科蓝讯 公告编号:2024-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8月29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4068号智慧广场A栋1301-1 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29日
至2024年8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8月26日(上午9:30-下午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4068号智慧广场A栋1301-1 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股东可以通过邮件和信函方式登记,以公司接收邮件或信函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件及信函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邮件标题或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确认收到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出席会议时需携带登记材料原件,以作出席资格复核。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4068号智慧广场A栋1301-1 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053
联系电话:0755-26658506
电子邮箱:ir@bluetrum.com
联系人:刘懿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32 证券简称:中科蓝讯 公告编号:2024-036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黄玉珊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黄玉珊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黄玉珊女士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其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予以作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玉珊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黄玉珊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88332 证券简称:中科蓝讯 公告编号:2024-035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1日(周三)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21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gLItAppC7K或使用微信扫描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 说明会类型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4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8月21日(周三)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1日(周三)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 参加人员
黄志强先生 董事长
刘助展先生 董事兼总经理
张仕兵先生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李斌女士 财务总监
张潇颖女士 独立董事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21日(周三)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gLItAppC7K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21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刘懿瑶
电话:0755-26658506
邮箱:ir@bluetrum.com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88332 证券简称:中科蓝讯 公告编号:2024-033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3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累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机构的选聘
公司通过邀请报价方式进行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选聘,于2024年7月4日在官网发布了《2024年度审计机构选聘方案》,披露了项目内容、选聘方式、审计机构资格要求、评价要素及具体评分标准等内容。
公司通过邮件方式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4家机构发出了《2024年度审计机构报价邀请函》。截至2024年7月25日,公司收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3家机构提交的选聘材料。
经对审计机构的资料审核及初步评定,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了公司的选聘流程,并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决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等事项。
(四)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时间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88332 证券简称:中科蓝讯 公告编号:2024-028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规定,现将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1.66元,共计募集资金274,980.00万元,坐扣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12,861.55万元(实际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为13,061.55万元,前期已预付2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62,118.4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增值税)2,995.69万元以及前期预付的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20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58,922.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6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4年半年度公司实际收到利息收入2,272.46万元,支出银行手续费0.41万元,承接大额存单垫支利息3,679.01万元,合计利息收入净额为-1,406.9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中科蓝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3年2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2月16日,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2023年4月24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Wi-Fi蓝牙一体化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超募资金账户变更为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海岸支行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超募资金账户,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注销。2023年5月6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海岸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7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开立或注销拟投资产品的专用结算账户,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023年7月28日,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2023年8月9日,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2023年8月23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10月10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海岸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分别新增开立“物联网芯片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发展与科技储备基金”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各一个,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2023年8月31日,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2024年3月7日,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海岸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2024年4月29日,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2024年4月30日,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2024年5月10日,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上述专用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12个募集资金专户和11个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7,502.2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8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12.45万元。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3-456号)。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同时明确了上述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89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3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董事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止。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计使用178,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其中购买收益凭证20,000.00万元,结构性存款5,000.00万元,大额存单153,000.00万元。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已购买未到期的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及大额存单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9,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9月1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9,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
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4,98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及其他发行费用16,057.2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58,922.76万元。
证券代码:688332 证券简称:中科蓝讯 公告编号:2024-030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额度: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人民币29,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流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20%。
●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9,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流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20%,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8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1.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74,98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上市手续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16,057.2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58,922.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7月12日出具了《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63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8)。
三、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9月12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9,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流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20%。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8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4,98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8,922.76万元,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99,317.54万元。本次拟使用人民币29,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20%。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五、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9,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监管指引第2号》《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和审议程序符合《监管指引第2号》《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充分考虑了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监管指引第2号》《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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