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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601                                公司简称:再升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未出席董事情况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分派预案符合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的议案》,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制定该预案并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62

  债券代码:113657        债券简称:再22转债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13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开云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无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2)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审核意见:

  ①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

  ②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③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④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的记载、误导性的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半年度,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董事会按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事项开展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工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系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所致,调整方法及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61

  债券代码:113657        债券简称:再22转债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日以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13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委托出席1人)。独立董事龙勇先生因其他事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刘斌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郭茂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4-063)。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4)。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5)。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尚需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秀琴女士、陶伟先生、谢佳女士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编号:临2024-066)。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8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资产核销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核销管理制度(2024年8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14日

  ● 备查文件

  1、《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关于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66

  债券代码:113657        债券简称:再22转债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再升科技”)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核心竞争力,保障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定的具体行动方案如下:

  一、 聚焦新质生产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再升科技坚持以新质生产力内核为准绳,铸造“干净空气”与“高效节能”优质品牌为目标,锤炼公司核心竞争力,夯实企业护城河。公司专注于节能洁净相关产品研究,拥有两项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高性能玻璃微纤维、高效空气过滤纸。公司生产技术和工艺国际领先,拥有较强的研发技术实力,产业协同优势和规模优势突出,品质管控能力强,产品品质稳居全球前列,代表了全球空气过滤细分领域头部水平。作为细分行业龙头企业,再升科技具有三大核心优势:产业发展优势、合作生态优势和品牌战略优势。再升科技的三大优势融合为公司核心竞争力,使公司有能力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

  2024年,公司将重点从以下方面着手,进一步聚焦战略方向,持续发挥自身核心材料优势,专注主营业务,不断调结构、提高度、扩赛道,通过数智科技与新媒体营销相结合,打造“再升”品牌,营造节能、安静、无尘的空间环境:

  1、 研发方面:将继续以新质生产力为支撑,攻克行业“卡脖子”难题

  公司将继续致力于研发具有首创性、领先性的产品。公司以国际先进水平为标杆,促进技术进步及产品提档升级,长期坚持创新发展引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创新体系和创新能力建设,充分利用公司“制造业单项冠军”的技术积淀,开发更多适用于国内空白和产业链薄弱环节的产品,实现国产替代。同时,与国内知名院校如重庆大学、西南大学等继续进行长期稳定的研学交流,通过校企合作共同探索材料、装备等领域的前沿技术,分享科研成果,为公司的产品研发和产业升级提供较强的技术支持和人才保障。

  2、 加强专利与知识产权管理,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公司将积极推动创新技术的专利化,全面提升公司专利全球化布局的规模和质量。围绕知识产权的申请、保护、风险管理及高价值专利培育等,开展一系列示范创建工作,并进一步完善高价值专利的培育,积极参与国际竞争,降低公司运营风险。

  3、 加强生产管理数字化、自动化和智慧化,强效率,降成本

  公司设立AI智慧部,全力推进公司生产系统自动化智慧化转型,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精细化管理水平,降低整体运营成本。公司将通过实施智能制造战略,积极推动企业升级和智能化转型,旨在建立一个高效、可靠的智能化生态体系,通过全程数据化采集、智能工厂和智慧平台的建设,提高生产效率和降低单位产品的能耗。未来,公司还将为生产管理者、用户等提供智能视觉体验、从而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和数据分析共享,提高产品合格率,降低运营成本。

  二、 重视股东回报,坚定创造长期价值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综合考虑股东权益、外部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包括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经营发展战略等的基础上,制定并执行分红方案,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合理安排。

  公司着眼于对股东短、中、长期利益维护,研究制订了《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构建一个既稳定又具有前瞻性的股东回报框架,确保股东能够持续享受到公司发展的成果。

  未来,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资金使用安排、经营发展需要、业务发展目标,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的分红政策,当公司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时,探索一年多次分红、中期分红等切实、可落地的方案,努力推动公司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相匹配。在未来发展的道路上,公司将充分重视投资者的需求,共同开创价值共享的美好未来,让投资者伴随企业的成长,共享企业发展的果实,并逐步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

  三、 加强投资者沟通,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各项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信息披露工作,严厉杜绝虚假记载、不实陈述或误导性陈述,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公平、及时获得公司信息,评估风险。

  2024年,公司将继续丰富投资者沟通渠道,保持与市场高频、高质、高效的沟通,并通过与资本市场良性互动的双向沟通机制,助力公司经营质量不断提升。一是持续提升披露质量。在遵循法定信息披露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公司将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切,不断提高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深度和广度,持续强化主动披露力度,提升公告可读性和披露有效性。二是注重多元沟通交流。根据公司业务、项目进展适时开展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接待、座谈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主动参加行业投资策略会;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通过公司投资者热线、公开邮箱、上证e互动等多种方式与中小投资者保持沟通,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感和信心。三是重视投资者意见反馈。在与投资者的日常交流沟通中认真听取并记录投资者反馈意见、收集投资者建议、了解投资者诉求,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传达,在充分论证后,根据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有效执行或改善相关工作,促进内在价值与市场价值共同成长。

  四、 坚持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2024,公司将坚守合规、风险底线,加强科学治理和规范运行,发挥董事会治理优势,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努力建成战略清晰、决策科学、管理规范、运营高效、业绩优良的上市公司。一是完善治理制度体系。结合新《公司法》和最新监管政策,切实落实好相关治理要求,持续完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确保公司治理制度体系的规范性、系统性、有效性。二是保持规范运作。常态化开展关联交易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程序,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利益。三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需求建立和完善组织架构,促进“三会一层”归位尽责,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规范公司及股东的权利义务,防止滥用股东权利、管理层优势地位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四是坚持可持续发展,推广践行ESG理念。公司将持续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积极主动适应ESG发展趋势,在经营管理中统筹兼顾股东、员工、客户等各相关方的利益,推动ESG理念深度融入公司战略决策、日常职能管理与业务运营,从而不断增强公司活力、竞争力、创新力和抗风险能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践行可持续发展之路。

  五、 加强“关键少数”责任,强化利益共担共享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等多层级多维度对控股股东、董监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内幕信息管理等核心重点领域加强监督,避免发生信息披露违规和内幕交易等违规情形。

  公司对包括《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及制定,深化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关键少数”责任,也进一步提升“关键少数”的自律意识和合规意识。同时公司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对公司内部董事、内部监事及所有高管签订年度目标,在每个月度及经营年末,进行综合评估考核,将董监高薪酬与上市公司经营效率、市值表现合理挂钩,公司根据与“关键少数”签订的考核文件执行情况确定薪酬,促进契约化管理和考核约束,强化利益共担共享,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2024年,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加强“关键少数”与公司、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继续深化履职尽责意识,与控股股东以及公司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人员保持更加紧密的沟通,邀请合作律所、券商加强最新的监管要求和法律法规培训宣导工作,多渠道的增强“关键少数”对于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责任意识和担当,不断强化“提质增效重回报”的意识,推动公司规范化运作。

  本次行动方案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未来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调整、行业竞争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65

  债券代码:113657        债券简称:再22转债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的议案》,其中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9)。公司已于2024年6月18日完成了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0)。依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45元/股调整为5.42元/股,现将有关调整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1、2022年11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年11月11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的<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11月12日至2022年11月21日,公司在公司云之家ERP管理系统、企业公告栏对激励计划对象的姓名、职务、股票期权数量予以公示。2022年11月23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议案》,披露了《再升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临2022-096),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2年11月30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再升科技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2-099)。

  4、2023年1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 2023年1月16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手续,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数量为1818.1112万份,行权价格为5.49元/股。

  6、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 2023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公司已于2023年6月12日完成2022年度股息派发,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5元(含税),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对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含预留)由5.49元/股调整为5.45元/股。

  8、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注销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事由

  2024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的议案》,其中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公司已于2024年6月18日完成了本次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再升科技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0)。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宜,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情况

  (一)调整原因、方法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宜,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涉及派息,对应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二)调整结果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前为5.45元/股,依据上述方法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P=P0-V=5.45元/股-0.03元/股=5.42元/股。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系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所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系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所致,调整方法及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尚需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14日

  ● 备查文件

  1、 再升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再升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关于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64

  债券代码:113657        债券简称:再22转债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拟以实施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预案

  2024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的议案》,规定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如下:

  1、 公司在2024年1-6月当期盈利且实现的盈利超过2023年公司归属于股东净利润的80%、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 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资产负债率低于70%。

  经公司财务部核算,2024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154,818.93元(未经审计),与2023年公司归属于股东净利润的比值为199.71%;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32,292,042.40元(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26.76%(未经审计),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2024年上半年经营数据均已满足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公司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21,650,14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649,504.23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0.25%。本次分配不派发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就实施本次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办理相关事宜。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股东大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大会决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的议案》,对2024年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分红金额上限与相关授权事项进行了确定。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且符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中期分红相关要求。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董事会按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事项开展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工作。

  三、相关风险提示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实施情况以公司后续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14日

  ●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63

  债券代码:113657        债券简称:再22转债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8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公开发行了51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510,000,000.00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510,000,000.00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7,198,113.21元,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02,801,886.79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075,471.6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1,726,415.10元。

  上述资金于2022年10月12日全部到位,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42660号《验证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再22转债”)累计投入402,660,985.72元(含前期投入置换185,275,259.66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366,154,421.85元(含前期投入置换185,275,259.66元),本报告期使用36,506,563.87元;报告期内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145,000,000.00元,截至报告期末未到期理财产品60,000,000.00元;理财产品累计收益5,391,058.43元,其中以前年度实现收益4,224,867.41元,本报告期实现收益1,166,191.02元;累计利息收入净额2,950,908.65元,其中以前年度利息收入净额2,742,674.82元,本报告期利息收入净额208,233.83元;前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前年度已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1,075,471.69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7,407,396.46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26号)。2022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并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04号)。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2年10月14日,本公司会同华福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三家银行签订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宣汉正原及保荐机构华福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发布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6),就注销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金州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8111201013100564316)做了说明。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华福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24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相关《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注1: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扣减保荐承销费用,但尚未扣除其他发行费用的余额。

  注2: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金州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8111201013100564316)内的资金,已按规定全部投入公司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专户余额为0.00。鉴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办理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华福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3:报告期内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再22转债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再22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2023年2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86,350,731.3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185,275,259.66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1,075,471.69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置换事宜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此次使用募集资金18,635.0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保荐机构华福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再升科技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再升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8,527.53万元,其中本年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0元;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金额为18,527.53万元,其中,本年度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金额为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107.55万元,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金额为107.55万元,其中,本年度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金额为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5076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5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将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在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华福证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0.00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根据募投项目需要及时赎回、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续存,并及时通知保荐人,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根据募投项目需要及时赎回、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不超过1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保荐机构华福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投资收益;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无异议。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在本报告期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投资理财收益合计人民币金额为116.62万元,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6,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再22转债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再22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14日

  附表: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年产5万吨高性能超细玻璃纤维棉建设项目于2022年部分投产,项目效益从2023年开始部分体现;截止2024年6月30日,该项目生产线基本投建完成,预计效益达产后将逐步实现。

  注2:年产8000吨干净空气过滤材料建设项目于2022年部分投产,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于2024年5月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并经审慎的研究,公司将“年产8000吨干净空气过滤材料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5月延期至2025年11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43号)。截止2024年6月30日,该项目已投产部分已实现部分效益,项目全部建成达产后预计效益将逐步实现。

  注3:干净空气过滤材料智慧升级改造项目已于2023年11月按计划完成改造升级,规模效益暂未完全显现,预计效益将逐步实现。本报告期内,投入金额为支付部分设备及工程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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