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7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星期一)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日(星期五)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建国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2026年)现金分红规划》等相关规定以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与财务状况,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固定现金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8,520,800.00元(含税),占2024年度固定现金分红金额的比例为33.14%。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或应分配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特别现金分红:将在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出具后综合判断,本次利润分配暂不涉及。
此外,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81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1日(星期三)下午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14日(星期三)至8月2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jxjf@jovo.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14日发布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清洁能源、能源服务、特种气体业务发展情况与未来规划,以及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情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8月21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业务发展规划、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1日下午15:00-16:00
(二)网络互动平台地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张建国先生,董事、总经理吉艳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杨影霞女士,独立董事周兵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黄博先生,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21日(星期三)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14日(星期三)至8月2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jxjf@jovo.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38103095
联系邮箱:jxjf@jovo.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80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丰能源”)董事会对2024年半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3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296.9866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68,268,267.6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7,362,996.1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19日全部到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IPO”)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440C000266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42,063.73万元,其中报告期内累计投入募投项目64,113.38万元,IPO募投项目全部顺利实施完成。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将IPO剩余募集资金折合人民币55,673.23万元(包括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23,335.52万元、节余募集资金25,672.57万元以及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净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IPO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New 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27号)核准,公司向北京风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风炎增利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六家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配套资金,合计发行可转债1,2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照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0,158,679.2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2月28日全部到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的验证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440C001052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70,000.00万元,其中报告期内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24.74万元,扣除部分发行费用、手续费、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加上银行累计存储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1,264.7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丰集团”)、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广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厚支”)、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以下简称“广发番支”)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2021年5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境外全资子公司和谐船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谐船运”)为项目实施主体,由九丰集团与和谐船运各负责购建1艘LNG运输船。根据该决议,公司及九丰集团、新加坡木兰精神航运有限公司(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持有和谐船运、前进者船运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木兰航运”)、和谐船运、中金公司与中信广分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该次会议决议,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前进者船运有限公司(简称“前进者船运”)在中信广分开设的账户确定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公司及前进者船运,与中金公司、中信广分签订了《关于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A股IPO项目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及各子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协议。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IPO剩余募集资金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IPO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美元
后续,公司将对上述IPO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销户。
(二)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3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该决议授权,公司连同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广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都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于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南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华支”)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及各子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协议。
公司于农行华支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4408 2601 0400 14165)所存储募集资金的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已按计划完成投入。2023年6月8日,该账户已办理完成销户手续。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1及附表1-2《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部分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购建1艘LNG运输船”、“购建1艘LPG运输船”的制定原因主要系LNG与LPG运输船为产业链的核心资产,购建自有LNG与LPG运输船有利于公司掌握行业稀缺资源,提高对LNG与LPG运输环节的自主性与控制力,加强从境外供应商采购的综合实力,有利于抓住行业发展的黄金机遇,促进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支付现金对价”“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但有助于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提升偿债能力与资产流动性,优化财务结构,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和资金实力,更好地促进业务发展,为未来业务健康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项目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除上述项目外,其他部分项目尚未完成投建,目前未能核算项目效益。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在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支付现金对价”募投项目合计515,169,740.10元。
2023年3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置换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置换进行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2023年3月,公司根据上述决议使用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515,169,740.10元置换了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除上述置换外,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10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限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限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或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上述决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实施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6月20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IPO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0万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持续及时跟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使用,不存在通过直接或者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投建的情形。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3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50,000.00万元(含前述现金管理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交易金额上限为100,000.00万元,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交易金额上限为50,000.00万元;授权有效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本次授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前次授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自动终止。
2024年4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80,000.00万元,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交易金额上限为30,000.00万元,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交易金额上限为50,000.00万元。投资种类为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保本型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述决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投建完成并已结项,“购建1艘LNG运输船”项目节余资金24,254.49万元,“购建1艘LPG运输船”项目节余资金1,418.08万元,节余募集资金共25,672.57万元。
2、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已完成投入,该项目节余金额2.43万元(主要系利息收入)转入在中信广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后续将按实际投建需要,使用上述节余资金用于其他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IPO募投项目“购建1艘LNG运输船”及“购建1艘LPG运输船”分别由境外子公司和谐船运与前进者船运负责购置。考虑到项目进展及付款周期,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境外子公司逐级增资。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分别累计向和谐船运、前进者船运增资美元12,198万元、美元7,195.4万元,用于募投项目的相关款项支付。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年8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购建2艘LNG运输船”项目中由九丰集团负责购建的1艘LNG运输船(计划投资金额106,368.15万元),变更募集资金46,032.63万元投入“购建1艘LPG运输船”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前进者船运,购建LPG运输船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变更后剩余60,335.52万元募集资金作为“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暂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未来将用于公司发展战略及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投资或资产购买,现阶段暂不决定具体投向,待项目具体实施时公司将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上述变更经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运营能力,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战略规划实施的需求,2023年3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30,0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变更经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年1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将“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中的7,000万元用于“购建1艘LPG运输船”项目。上述变更经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年6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IPO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剩余未使用的“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23,335.52万元以及其他节余资金与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净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上述变更经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后的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
附表1-1: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使用外币支付募集资金项目款项的,按付款当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2、募投项目及投资金额调整详见本报告之“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3、本报告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下同。
附表1-2: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报告期末,川西名山2×20万吨液化天然气清洁能源基地项目(一期)(以下简称“名山项目”)尚未投入募集资金主要系名山项目尚未完成土地招拍挂工作。名山项目拟征用土地已经通过雅安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并上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审批,后续预计在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审批通过后,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将下发批复文件至雅安市自然资源局并转发至雅安市名山区自然资源局,名山区自然资源局在收到批复文件后将按规定开启土地招拍挂工作。
截至报告期末,名山项目投建进度出现滞后,公司将密切跟踪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如确认项目需要延期或进行调整的,将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79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或应分配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4年6月,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4-2026年)现金分红规划》,明确2024-2026年全年固定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7.50亿元、8.50亿元、10.00亿元,每年度固定现金分红频次为2次,并叠加特别现金分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4-2026年)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2024年1-6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588.72万元人民币(合并报表);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67,031.39万元人民币(合并报表),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0,754.23万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现金分红规划》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与财务状况,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固定现金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8,520,800.00元(含税),占2024年度固定现金分红金额的比例为33.14%。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或应分配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特别现金分红:将在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出具后综合判断,本次利润分配暂不涉及。
此外,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现金分红规划》。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2026年)现金分红规划》等相关规定,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回报股东。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系基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当期经营成果制定的,并合理统筹资本开支、经营性资金需求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方案已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尽快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78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星期一)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日(星期五)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慕长鸿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2024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4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2026年)现金分红规划》等相关规定,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回报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14日
公司代码:605090 公司简称:九丰能源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预计分派现金红利248,520,800.00元),占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2.47%。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或应分配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四、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五、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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