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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38              证券简称:海南椰岛               编号:2024-030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12日向全体董事通过电子通讯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段守奇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选聘2024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经评标委员会评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84.8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拟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4-031号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32号公告)。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0238        证券简称:海南椰岛        公告编号:2024-032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8月3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药谷二横路2号椰岛集团办公楼7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30日

  至2024年8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4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二)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三)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 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四)登记时间2024 年8月28日 9:00—17:30(异地股东可发送邮件 yedaohainan@163.com进行登记)。(五)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药谷二横路2号椰岛集团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六)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二)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药谷二横路 2 号椰岛集团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 0898-66532987 邮箱: yedaohainan@163.com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38             证券简称:海南椰岛                编号:2024-031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鉴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椰岛”或“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达到上述办法规定的最长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年限,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审计轮换相关规定,公司为切实做好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信息披露相关审计工作,保障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发表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的独立性,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评选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拟为公司提供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为一年。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5)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6)截至 2023 年末,合伙人数量:7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42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7人。

  (7)2023 年度业务收入69445.29万元(经审计),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64991.0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9778.85万元。

  (8)2023 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41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6806.15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023年末余额7694.34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4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承担相关民事诉讼。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从业人员2人)、监督管理措施11次(涉及从业人员1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涉及从业人员4人)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

  冯建江,于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曾主持过多家大中型上市公司等的年报审计及专项审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从业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曾负责中牧股份、中水渔业、农发种业等上市公司财务决算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无兼职情况。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7份。

  (2)注册会计师:

  刘永锋,于2014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年12月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自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等审计业务。曾担任过多家国企和上市公司审计项目经理,具备丰富的审计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报告2份,近三年签署挂牌公司审计报告5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李远梅,于2001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4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复核7家上市公司及31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024年开始,本次作为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冯建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永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远梅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4 年度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拟收取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0.8 万元。公司不承担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派员审计中发生的差旅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达到《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最长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年限。2023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聘期内,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鉴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达到上述办法规定的最长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年限,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本次选聘工作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评定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第一候选中标人。

  (三)公司与前任、拟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公司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拟聘请会计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查阅了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机构及项目成员有关信息,认为其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兼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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