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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44          证券简称:佛慈制药         公告编号:2024-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单小东先生;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14日(星期三)14:3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华山路2289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7人,代表股份总数315,130,6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1.710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人,代表股份314,713,6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1.629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6人,代表股份417,0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817%;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86人,代表股份417,0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817%。

  (2)公司董事以及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单小东先生、钱双喜先生、王新海先生、王迎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关于选举单小东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4,716,4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86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66%。

  1.02《关于选举钱双喜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4,725,9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87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80%。

  1.03《关于选举王新海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4,716,3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86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95%。

  1.04《关于选举王迎春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4,716,5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86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93%。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贾洪文先生、李志刚先生、胡花芸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关于选举贾洪文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4,715,5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86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15%。

  2.02《关于选举李志刚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4,715,4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86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44%。

  2.03《关于选举胡花芸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4,715,7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86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83%。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苏文博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4,930,79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366%;反对78,9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250%;弃权12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3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7,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640%;反对78,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204%;弃权12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157%。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7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及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的《关于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44          证券简称:佛慈制药         公告编号:2024-029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八次职工代表大会、8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和第八届监事会监事。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以上人员简历详见附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八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成员如下:

  董事长:单小东先生

  非独立董事:钱双喜先生、王新海先生、王迎春先生

  独立董事:贾洪文先生、李志刚先生、胡花芸女士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5人):单小东先生(主任委员)、钱双喜先生、王新海先生、王迎春先生、贾洪文先生

  审计委员会(3人):李志刚先生(主任委员)、贾洪文先生、单小东先生

  提名委员会(3人):胡花芸女士(主任委员)、李志刚先生、单小东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贾洪文先生(主任委员)、胡花芸女士、钱双喜先生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二、第八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成员如下:

  监事会主席:苏文博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王云洁女士、吴利军先生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常务副总经理:钱双喜先生,代行总经理职权

  副总经理:冯晓云先生、柴国林先生、王迎春先生

  董事会秘书:王军辉先生

  财务总监:岳金风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安文婷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财务总监的聘任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秘书王军辉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安文婷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四、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包国宪先生,独立董事刘志军女士、龙凤鸣女士、赵新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上述离任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对上述离任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以及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

  附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一、董事简历

  1.单小东先生

  单小东,男,1976年11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甘肃新东部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部部长;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副总经济师;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兰州三毛实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兰州佛慈医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单小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钱双喜先生

  钱双喜,男,1985年5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执业药师。曾任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董事;国药集团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挂职);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现任兰州佛慈医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权)。

  钱双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王新海先生

  王新海,男,1975年10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曾任公司营销中心西南大区、中原大区经理,营销中心副总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兰州佛慈医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佛慈大药房连锁(兰州)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兰州佛慈伟业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佛慈大药房连锁(张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陕西佛慈医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佛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广东佛慈普泽医药有限公司董事。

  王新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王迎春先生

  王迎春,男,1977年2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公司营销中心办公室主任、营销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

  王迎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贾洪文先生

  贾洪文,男,1971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兰州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金融、人口和区域经济发展,主要从事当代中国经济、证券投资管理、资本运作与管理等本科生、研究生的课程教学工作。兼任《西北人口》杂志主编,中国人口学会理事、甘肃省人口学会理事和劳动经济学会就业促进委员会理事。现任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华创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贾洪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李志刚先生

  李志刚,男,1980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曾任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甘肃省评估师协会专业咨询委员会委员,甘肃省税务师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甘肃省审计学会理事。现任海南中纬志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主任会计师。

  李志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胡花芸女士

  胡花芸,女,1981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在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甘肃同义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现任甘肃雷奇律师事务所主任。兼任甘肃省湖南商会执行会长,甘肃北京大学校友会副会长,甘肃省侨联青年委员会副主席。

  胡花芸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监事简历

  1.苏文博先生

  苏文博,男,1966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执业药师。曾任甘肃兰药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车间主任、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兰州佛慈制药厂副厂长;兰州佛慈医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现任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苏文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王云洁女士

  王云洁,女,1978年1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MBA、MPA双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剂车间副主任、提取车间主任、制剂车间主任、人力资源部部长、研究院院长。现任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工代表监事。

  王云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吴利军先生

  吴利军,男,1974年1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提取车间副主任、工程部副部长、维修车间主任。现任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工程部部长,职工代表监事。

  吴利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冯晓云先生

  冯晓云,男,1969年1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提取车间主任、前处理车间主任、制剂车间主任、营销中心副总经理、生产技术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现任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冯晓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柴国林先生

  柴国林,男,1967年11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执业中药师。曾任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质量处副处长、质量检验部部长、总经理助理、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柴国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王军辉先生

  王军辉,男,1984年8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中级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曾任国泰君安证券营业部客户经理,甘肃分公司机构业务部客户经理、助理业务总监、业务总监、投资顾问(中级);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融资顾问);兰州佛慈医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部长、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投融资总监。现任兰州佛慈医药产业发展集团职工董事,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佛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陇南佛慈纹党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王军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岳金风女士

  岳金风,女,1977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税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辽宁国瑞集团西北分公司财务部会计、财务部经理;甘肃康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兰州兰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甘肃陇中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甘肃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岳金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安文婷,女,1984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曾任公司证券部副部长、部长,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现任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安文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44         证券简称:佛慈制药        公告编号:2024-028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为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八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王云洁女士、吴利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苏文博先生共同组成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44         证券简称:佛慈制药        公告编号:2024-027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14日16:4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监事苏文博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9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选举苏文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44          证券简称:佛慈制药          公告编号:2024-026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14日16:0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单小东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单小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5人):单小东先生(主任委员)、钱双喜先生、王新海先生、王迎春先生、贾洪文先生

  审计委员会(3人):李志刚先生(主任委员)、贾洪文先生、单小东先生

  提名委员会(3人):胡花芸女士(主任委员)、李志刚先生、单小东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贾洪文先生(主任委员)、胡花芸女士、钱双喜先生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钱双喜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并授权其代行总经理职权;聘任冯晓云先生、柴国林先生、王迎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军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岳金风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安文婷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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