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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24-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一、《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情况

  (一)《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三)《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四)《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中的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无实质性修订包括对条款序号的调整、根据《公司法》将“股东大会”统一调整为“股东会/股东会会议”以及将“由半数以上”统一调整为“过半数”等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修订。因无实质性修订涉及条目众多,故不进行逐条列示。

  二、其他事项

  (一)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指定的人员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相关事宜,《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关条款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二)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会议时间待定。

  三、上网公告文件

  (一)《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8月)》

  (二)《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

  (三)《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

  (四)《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24-030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8月14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艺伟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主要经营管理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二)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1-6月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7,827,593.16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3,399,313,670.46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1,973,675,493.18元(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公司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0元(含税)。截至2024年8月14日,公司总股本为72,041,10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数282,800股,以71,758,301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22,912,354.50元(含税),占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2.36%。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进行其他形式利润分配。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4年1-6月,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41,500股,已支付总金额为44,728,187.00元(不含交易费用)。

  综上,公司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及回购金额合计预计为367,640,541.50元,占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1.00%。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三、报备文件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24-031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公司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1-6月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7,827,593.16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3,399,313,670.46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1,973,675,493.18元。

  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公司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0元(含税)。截至2024年8月14日,公司总股本72,041,10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数282,800股,以71,758,301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22,912,354.50元(含税),占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2.36%。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进行其他形式利润分配。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4年1-6月,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41,500股,已支付总金额为44,728,187.00元(不含交易费用)。

  综上,公司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及回购金额合计预计为367,640,541.50元,占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1.00%。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决定并实施2024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公司董事会成员7人,出席7人,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3人,出席3人,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四、报备文件

  (一)《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24-029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8月14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共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竑岩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编制完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二)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1-6月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7,827,593.16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3,399,313,670.46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1,973,675,493.18元(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公司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0元(含税)。截至2024年8月14日,公司总股本为72,041,10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数282,800股,以71,758,301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22,912,354.50元(含税),占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2.36%。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进行其他形式利润分配。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4年1-6月,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41,500股,已支付总金额为44,728,187.00元(不含交易费用)。

  综上,公司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及回购金额合计预计为367,640,541.50元,占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1.00%。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决定并实施2024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三)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治理,根据《公司法(2024年7月施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指定的人员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相关事宜,《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关条款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会议时间待定。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8月)》《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

  (四)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4年5月施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4年5月施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最新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2024年8月)》。

  (五)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价格、公司公众形象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三、报备文件

  (一)《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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