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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319                                公司简称:无锡振华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为实现股东投资回报,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董事会决议通过日,公司总股本为250,482,183股,以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249,291,583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共49,858,316.60元人民币(含税),占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49%。如在本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4-044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3日通过专人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8月15日上午9时以现场方式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晓良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根据2024年半年度经营发展情况,编写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4-043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3日通过专人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8月15日上午10时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钱金祥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是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写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人民币(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50,482,183股,以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249,291,583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49,858,316.60元(含税),实际分红金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计算。本次现金分红实施完成后,公司2024年上半年累计现金分红合计49,858,316.60元,占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49%。

  如在本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开公司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未来工作安排,拟决定暂不召开公司股东会,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依照法定程序披露股东会通知,提请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4-045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 本议案尚需通过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可供分配利润为949,771,021.78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560,724,988.06元。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人民币(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50,482,183股,以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249,291,583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49,858,316.60元(含税),实际分红金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计算。

  本次现金分红实施完成后,公司2024年上半年累计现金分红合计49,858,316.60元,占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49%。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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