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临 2024-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首次增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8)。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韵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韵简”)及一致行动人上海饰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饰杰”)、丽水新诚新创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丽水新诚”)、丽水农帮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丽水农帮”)、上海予适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予适贸易”)计划自2024年5月16日起6个月内(即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11月15日),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3.65%无限售流通股A股。
●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截至2024年8月15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上海韵简及一致行动人上海饰杰、丽水新诚、予适贸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增持公司股份3,616,6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67%)、4,098,1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88%)、1,95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18%)、1,45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74%)。上海韵简及一致行动人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合计11,118,598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4348%。
● 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4年8月1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上海韵简及一致行动人《关于增持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韵简及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上海韵简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4,139,1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3433%(总股本为774,920,000股,下同)。
(三)本次增持主体上海韵简及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12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践行“提质增效重回报”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上海韵简及一致行动人自2024年5月16日起6个月内(即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11月15日),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3.65%无限售流通股A股。具体增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首次增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8)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2024年8月15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上海韵简及一致行动人上海饰杰、丽水新诚、予适贸易分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616,6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67%)、4,098,1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88%)、1,95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18%)、1,45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74%)。上海韵简及一致行动人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合计11,118,598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4348%。
截至2024年8月15日,上海韵简持有公司股份85,979,2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952%)、上海饰杰持有公司股份46,325,6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781%)、丽水新诚持有公司股份42,427,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751%)、丽水农帮持有公司股份39,072,6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22%)、予适贸易持有公司股份1,45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74%),上海韵简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5,257,7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7781%)。(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增持数量未过半的原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受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窗口期、资金安排及二级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本次增持计划时间过半,增持数量未过半,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上海韵简及一致行动人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充满信心,认可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将在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内履行承诺,适时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政策或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完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一)上海韵简及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股份,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上海韵简及一致行动人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二)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如发生股份发行、可转债转股、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六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