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1 证券简称:ST 新纶 公告编号:2024-07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聘请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2024年6月4日至2024 年7月2日期间,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9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4〕65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鉴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以下简称“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 公司应当聘请具有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并与其签订相关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与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聘请中山证券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委托其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以及退市板块登记结算等相关事宜。
二、 聘请主办券商的基本信息
名称: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82072386J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永湖
注册资本:178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04月20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芳芷一路13号舜远金融大厦1栋23层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三、其他重要事项
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的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的办理手续及具体安排, 公司将另行公告。请投资者关注公司聘请的主办券商后续刊登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确权公告。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股票摘牌前,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报备文件
《委托股票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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