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24-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雷霆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霆股份”)拟申请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
一、雷霆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雷霆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翟健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630312174X1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槟城道293号701室
经营范围:其他技术推广服务;软件开发;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药品信息服务和网吧);互联网出版;图书出版;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电影和影视节目发行;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不含网吧);其他互联网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内容服务;动画、漫画设计、制作;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文化、艺术活动策划;其他未列明文化艺术业;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娱乐业(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其他文化用品零售;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雷霆互动网络有限公司持有雷霆股份60%的股份。
二、雷霆股份终止挂牌的原因及相关安排
雷霆股份根据其长期发展规划需要,为进一步提高决策效率,经充分沟通与慎重考虑,拟申请其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终止挂牌后,雷霆股份将继续加强自身经营管理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以促进雷霆股份持续稳定发展。雷霆股份全体股东就终止挂牌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协商,并就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预计无异议股东。如在雷霆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阶段出现异议股东,雷霆股份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后及时制定并审议披露异议股东保护措施,以保护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雷霆股份申请终止挂牌事项,符合公司及雷霆股份未来发展规划,预计不会对公司和雷霆股份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公司和雷霆股份经营一切正常,无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雷霆股份申请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事项,尚需其股东大会审议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审批,存在不确定性,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的时间为准。
(二)本次雷霆股份申请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报备文件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24-033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更新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8月14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共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竑岩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编制完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二)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1-6月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7,827,593.16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3,399,313,670.46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1,973,675,493.18元(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公司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0元(含税)。截至2024年8月14日,公司总股本为72,041,10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数282,800股,以71,758,301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22,912,354.50元(含税),占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2.36%。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进行其他形式利润分配。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4年1-6月,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41,500股,已支付总金额为44,728,187.00元(不含交易费用)。
综上,公司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及回购金额合计预计为367,640,541.50元,占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1.00%。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决定并实施2024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三)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治理,根据《公司法(2024年7月施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指定的人员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相关事宜,《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关条款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会议时间待定。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8月)》《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
(四)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4年5月施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4年5月施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最新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2024年8月)》。
(五)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价格、公司公众形象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六)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基于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为进一步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雷霆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会议时间待定。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雷霆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三、报备文件
(一)《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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