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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年审机构终止合作《告知函》的 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ST华铁        公告编号:2024-09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股票在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7月25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公司股票已自2024年7月26日开市起停牌,并于同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鉴于年审机构炎黄会计师事务所已正式提出与公司终止《业务约定书》并停止提供年审服务,公司面临可能无法在2024 年8月31日前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一季度报告,进而可能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4年8月31日)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风险。

  3、根据《上市规则》第9.4.10条第一款的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出现《上市规则》第9.4.18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年审机构提出终止《业务约定书》的原因

  公司于近日收到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全文简称“年审机构”) 北京炎黄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全文简称“炎黄会计师事务所”)的《告知函》:根据《业务约定书》,有部分审计费用未能如期支付。炎黄会计师事务所了解到公司及子公司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极大可能导致其无法收取合同价款,进而影响其合同目的的实现,因此催告公司如期履行付款义务,如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炎黄会计师事务所或将采取撤出项目组审计人员至其他项目、终止合同等必要的止损措施。

  收到《告知函》后,公司及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炎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多次深入沟通,并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公司承诺并依照《业务约定书》约定筹集了资金,用于支付二阶段审计费用,以期恢复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计工作。但最终炎黄会计师事务所仍通知公司,发出《告知函》后即按照终止协议进行处理,已无法在短时间内重新启动项目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计工作。

  二、年审机构提出终止《业务约定书》的影响

  公司原定于2024年8月31日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由于炎黄会计师事务所提出终止《业务约定书》并停止提供年审服务,2023年年审工作尚未完成,考虑到聘请新任年审机构并完成年审工作所需的时间周期,公司评估后认为已无法在原定时间内完成审计工作。炎黄会计师事务所提出终止《业务约定书》并停止提供年审服务对公司原定的定期报告披露计划产生了重大影响,公司面临可能无法在2024 年8月31日前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一季度报告,进而可能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4年8月31日)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风险。

  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4年7月9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3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9.4.18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4年8月31日)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停牌。如公司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则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9.4.18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及说明

  1、公司股票在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7月25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公司股票已自2024年7月26日开市起停牌,并于同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8月16日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ST华铁        公告编号:2024-098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股票在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7月25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公司股票已自2024年7月26日开市起停牌,并于同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根据《上市规则》第9.4.10条第一款的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出现《上市规则》第9.4.18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1、公司股票在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7月25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公司股票已自2024年7月26日开市起停牌,并于同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2、公司于近日收到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北京炎黄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炎黄会计师事务所”)的《告知函》,炎黄会计师事务所函告并通知与公司终止《业务约定书》,停止提供年审服务。公司面临可能无法在2024 年8月31日前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一季度报告,进而可能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4年8月31日)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收到年审机构终止合作<告知函>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

  3、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4年7月9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3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9.4.18条第(一)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二、其他说明

  1、如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4年8月31日)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停牌。如公司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则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9.4.18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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