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4-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洋创新”、“公司”或“本公司”)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3月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4号),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261,512.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1.38元,共计募集人民币435,416,006.56元,扣除相关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39,056,603.77元(不包括本公司前期已支付的不含税保荐费用943,396.23元)后的余款人民币396,359,402.79元,已由承销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日汇入到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5,416,006.56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不含税)人民币40,000,0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7,110,117.96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78,305,888.6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07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及期末结余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为:募投项目支出金额30,290.27万元;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2,867.2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0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专户储存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营业室、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0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均已办结销户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4年3月28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2024年上半年度未进行任何理财产品的购买,截至2024年06月30日,无在途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459.73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30%,具体金额以转出时的实际金额为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使用347.20万元(不含利息理财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06月30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上述2,867.2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459.73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30%,具体金额以转出时的实际金额为准)。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将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募集资金347.2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利息和理财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15.68万元,合计462.88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本报告出具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也没有对外转让或者置换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7日
附表1: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智慧线路可视化及智能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达产后年度营业收入测算数为36,000.00万元,2022年4月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2022年、2023年及本报告期输电线路智能运维分析管理系统分别实现销售收入56,016.90万元、61,683.76万元、33,464.70万元。。
注2:“智能变电站全面巡视系统建设项目”达产后年度营业收入测算数为18,000.00万元,2023年4月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2023年及本报告期变电智能运维解决方案分别实现销售收入11,254.79万元、6,551.08万元
注3:本表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4-040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已于2024年8月6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下午2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均以现场方式参加。
3、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传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本次监事会会议。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通知的要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定期报告的格式指引,结合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经监事会会议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半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的披露,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方面不存在违规情形。经监事会会议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1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调整2021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的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于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未达标不符合归属条件,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作废处理部分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4.60万股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经监事会会议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92名激励对象(剔除首次授予与预留授予的2名重复激励对象)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资格。董事会依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92名激励对象(剔除首次授予与预留授予的2名重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经监事会会议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4-039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已于2024年8月6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上午9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肖海龙、芮鹏以通讯方式参加,其余董事均以现场方式参加。
3、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国永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国永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通知的要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定期报告的格式指引,结合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年半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的披露,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方面不存在违规情形。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总股本153,512,547股扣减公司回购账户中的97,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1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因此,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8.13元/股调整为7.93元/股;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8.18元/股调整为7.98元/股。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晓娟、张万征、孙培翔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的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于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未达标不符合归属条件,根据《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作废处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4.60万股限制性股票。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条件的92名激励对象(剔除首次授予与预留授予的2名重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1.80万股。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7日
公司代码:688191 公司简称:智洋创新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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